(三)调式与调性(约占45%)
1、调式:自然、和声、旋律三种大、小调式、中国民族五声性调式、教会(中古)调式。
2、调的关系:关系大小调、同宫系统各调、同主音调和等音调。
3、转调:大、小调式的近关系转调。
4、调式中的音程及和弦:自然大、小调式、和声大、小调式。
5、调式变音与半音阶:调式变音;调式半音阶。
三、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试卷满分100分,其中选择题约占10%,非选择题约占90%。考试时间90分钟。
四、题型示例与评分标准:
(一)单项选择题:
1. “accel.”指 ( ) A. 渐强 B. 渐快 C. 如歌的
参考答案:B
评分标准:每小题1分。
(二)非选择题:
1.根据拍号划分小节,并改正不正确的音值组合。(共 7分)
参考答案:
评分标准:
(1)小节划分正确记2.5分;
(2)每半小节音值组合记0.5分;
(3)小节划分错误扣2.5分,但音值组合正确每半小节记0.5分。
2.分析下列旋律,写出调名。(共18分)
参考答案:
D旋律大调
评分标准:每小题6分,其中调性、调式和调式特征各2 分。
3.将下列简谱译成五线谱。(共6分)
评分标准:
(1)每小节1分,每半小节0.5 分;
(2)调号错误扣0.5 分、拍号错漏扣0.5分。
1.2 术 科
1.2.1声乐、钢琴和器乐
一、初试
初试内容:演唱(奏)中外歌曲或乐曲1首。
二、复试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技能和音乐基础两大部分。
1、专业技能
(1)主考声乐者
准备3首曲目,考试现场抽签2首(初、复试曲目可以相同)
(2)主考钢琴者
准备3 首曲目,其中:练习曲1 首、奏鸣曲快板乐章1首、乐曲1 首。练习曲必考,其余抽签1首(初、复试曲目可以相同)
(3)主考器乐者
①准备3 首曲目,其中:练习曲1 首、乐曲2 首。考试现场抽签2首(初、复试曲目可以相同)。
②以器乐作为主考项的考生,须在指定乐器范围内选择一种乐器参加考试。应试乐器限定为24种,包括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小号、圆号、长号、大号、萨克斯管、古典吉他、二胡、高胡、古筝、琵琶、阮、扬琴、竹笛、笙、唢呐、打击乐。
③打击乐考生必须选择下列组合之一参加考试
A、小军鼓与玛琳巴
B、小军鼓与爵士鼓
C、小军鼓与排鼓
注:
1、考生必须具有学习所选乐器的生理条件。
2、考场提供钢琴,其他乐器考生自备。
2、音乐基础(参见 1.1音乐基础)
(1)乐理笔试
(2)视唱练耳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