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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2015年艺术类(音乐表演)专业招生简章

更新时间:2015-01-25    来源/发布:乐器学习网    作者/编辑:乐器学习网

  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院成立于1999年,是集美术和音乐于一体的综合性艺术学院。2015年,音乐表演专业本科生招生办法如下:

  一、招生专业与计划

招生专业名称

专业方向

学制

音乐表演

招生计划30人

钢琴

四年制

声乐(美声)

五年制

弦乐

(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

四年制

管乐

(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小号、大号、圆号、长号)

四年制

多元音乐启蒙

四年制

   说明:1.音乐表演专业招生不做分省招生计划。2.专业测试结束后,根据实际生源情况,坚持宁缺勿滥的原则,确定各专业方向的预录考生人数。3.报考小提琴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中提琴。

  二、报考条件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名条件;

  2.考生所报专业属省统考专业范围内的,须参加省统考且成绩合格;

  3.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2014年参加高考因舞弊或其他原因被取消报考资格或入学资格的考生;

  被开除学籍、勒令退学不满一年的学生(从被处分之日起,至高考报名开始之日止);

  其他按国家规定不能报考的学生。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全部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考生登录中国人民大学阳光招生信息平台(www.rdzs.com)网上报名系统完成报名。

  2.缴费:按北京市审批标准,我校专业测试收取初试费100元/生,复试费80元/生,三试费(乐理和视唱练耳)80元/生。其中,初试费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缴纳,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二试、三试费根据考试进度在现场缴纳。报名考务费缴纳后,概不退还。

  3.报名材料:按报名系统要求用A4纸打印《报名表》,粘贴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并依次将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考生参加所在省统考的合格证书复印件粘贴于《报名表》后。报名材料无需提前邮寄,请妥善保存,于报到时交由工作人员查验。其中,考生所在省份不发放合格证书的,需打印考试成绩;统考成绩未出的,需提供准考证复印件。

  考生需对报名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情况,一经发现,未入学的,取消校考成绩或录取资格;已经入学的,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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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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