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乐学院2016年招生作曲专业考试科目与考试内容
作 曲
专业要求:
考生应具有使用五线谱创作带钢琴伴奏的声乐作品和多声部器乐作品的能力;能够掌握和声学、乐理、视唱练耳方面的基础知识;演奏钢琴应达到车尔尼 740 或以上水平。
考试安排 |
考试科目 |
考试要求及内容 |
一 试 |
作曲 |
A. 声乐作曲 B. 器乐作曲 |
和声写作 |
近关系转调以内及和弦外音技术 |
|
二 试 |
音乐综合素质 |
1、演奏钢琴或其他乐器(除钢琴外,乐器自备),练习曲、乐曲各 1 首 2、钢琴即兴作曲(现场提供动机)或为歌曲即兴伴奏 3、音乐作品理解(现场听作品,谈感想) 4、演唱民歌、戏曲或说唱选段 2 首 5、就考生报名时提交的作品回答相关提问 |
三 试 |
音乐基础知识 |
视唱练耳与乐理(考试要求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乐理考试大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