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战国到汉代的文献中,共同记载着笙和竽两种同类乐器。《周礼·春官》中有;“笙师,……掌教歙竽、笙、埙、籥、箫、篪、篴、管。”“笙”为官名,其职务是总管教习吹竽和笙等乐器。竽和笙的区别是:笙体小、簧少;竽体大、簧多。二者早期都是用嵌簧的编管插入葫芦内,并以葫芦作为共鸣体,故一些文献认为竽就是不同形制的笙,如《吕氏春秋。 仲夏纪》高绣注:“竽,笙之大者”。春秋战国时期,笙竽是重要的吹奏乐器。竽还一度在宫廷、贵族或市民中广泛地流行。
东汉时期的《说文解字》记载竽为36簧。长沙马王堆一号汉墓中出土了一支竽,22管,用于产生低音,簧是用铜片制成的。从出土的西汉百戏陶俑和东汉石刻百戏画像中,也可看出竽在百戏乐队中占有重要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