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弹筝把小指列为“禁指”,意思是弹筝时不能使用小指。而古筝技法流传到今天,现代筝的演奏者仍没有重视对小指的启用,小指一直处于辅助性的地位,如大指摇指时,小指扎桩作为支撑点,起到平衡手指的作用,或者偶尔用于拨弦,小指始终没有正式地参与弹奏的行列,而成为“闲指”。我一直考虑,小指在钢琴、提琴、琵琶、二胡等乐器演奏中所起的作用与其它手指同等重要,为什么在古筝演奏中不能使用呢?
“快速指序”出现之前,无名指除了在“琶音”中使用以外,几乎没有任何“用武之地”,而“快速指序”出现以后,无名指的使用率大大提高了,与中指、食指、大指几乎占据了同等重要的地位。《情景三章》(徐晓琳作曲)中“四指轮”出现之后,无名指在演奏中所起的作用就更加重要了。由此可见,任何一个手指都能起到自己独特的作用,小指也不例外。既然如此,我们是不是可以创建一种小指能够用得上的技法呢?
比如说:在“快速指序”的基础上增加对小指的使用,使之成为五个手指并用的“快速指序”,即在“四指轮”的基础上增加小指的弹奏。这样,当食指、中指、无名指、小指轮奏时,大指可以弹奏另一声部的旋律。这些做法是否可以呢?事实证明这是完全可以的:在我创作的《双江舞曲》结尾段落中即采用了“五指轮”的技巧,效果很好,目前我正在尝试的“五指快速指序”也已初见成效。当然,小指的技法还不只限于此。也许有人会说:小指又短又小,根本无法使用。那么大指比小指还短,可是在古等弹奏中,它的作用比任何手指都重要,用途也很广泛。
大指与其它手指的有机配合,形成了古筝丰富多彩的弹奏技巧。实践证明,手指并非因为短小就无用,而是长期以来人们形成的某些习惯造成的偏见,导致了五个手指的不平衡。任何技法都要有一个适应的过程,我相信只要坚持练习,就一定能开发出小指的灵活性,使它与其它四个手指一样,在演奏中发挥出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