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要求:
演奏级是在钢琴考级十级水平的基础上,新设立的高一层次的钢琴考试级别。重点在于要求考生通过对作品的音乐内容、音乐规格和音乐风格的理解,有较准确的表达,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演奏者的音乐表现能力和音乐修养水平。
具体要求如下:
1、较确切地把握作品的基本音乐情绪和音乐形象。
2、通过对乐曲的速度、乐段、乐句的处理,体现对乐曲总体结构的安排,演奏具完整性。
3、通过触键的控制,有较细腻和丰富的音色变化。
4、通过不同声部的音量、力度变化,表现出音乐的层次感。
5、通过对踏板的合理运用,使作品的色彩性有所体现。
二、注意事项:
1、考试曲目分A、B、C三组,每组有四首乐曲(演奏时间约在十五分钟左右),由考生自行选择一组,必须背谱演奏。
2、考生选定了组别,只能按组内已规定的曲目演奏,A、B、C三组之间不可以自由搭配,每组曲目的演奏顺序可以由考生自定。
3、所有的反复记号,一律不作反复。
4、考试时,主考老师在了解了考生的水平和能力的情况下,有权终止考生的演奏,但不影响考生水平的评定。
三、报名要求:
1、报考演奏级,必须出具钢琴十级合格证书。
2、为了避免拥挤及考生家长的多次往返,报名后可办理上海市邮政局特快专递(EMS)将考级曲目、CD、考级时间表及全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中心监制的等级证书送到每位考生家中。如不办理特快专递,请于5月28日至6月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4:00凭准考证前往长安路401号(近梅园路)上海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办公室领取考级资料。
3、报名者须携带最近一寸免冠照两张,并清楚完整地填写报名单、准考证等各项内容,家庭地址、电话请务必填写准确,连同考生照片一并交给工作人员,准考证盖章有效。一旦办好报名手续将不再办理退费手续。
4、报名、考务费标准:300元,资料费:30元(以上标准依据文化部文教科发[2003]52号文)。
四、演奏级的考试时间,暂定为今年的第四季度,具体时间、地点另行书面通知。如考生在10月底还没接到考试通知,请向考级办公室咨询。
五、凡通过考级者将颁发由全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中心监制的等级证书,证书每张15元(以上标准依据文化部文教科发[2003]52号文)。未通过考级者将得到专家评委的考评意见,使考生了解自己学习及演奏情况的反馈信息,以利于进一步学习。
考级办公室地址:长安路401号(近梅园路)邮编:200070 电话:63807929
上海音乐家协会网站:http://www.shmusic.org
上海音乐家协会钢琴专业委员会
上海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办公室
2007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