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请考生按指定时间、地点报到等候叫号,为保证考级质量,考生由工作人员带入考场,家长一律不得入内。违反考场纪律将取消考级资格。
4、报考两级者在双级考生考场参试,两级曲目均须按有关要求演奏,未按两级要求参试不予定级,另低级不及格或放弃其中一级的演奏,另一级不予承认。
5、电子琴考生请自备电源,为防止电源或停电等意外故障发生,请自备好电池。
五、考核:
根据考生自报级别,视其基本技巧、对作品的理解表达程度及临场发挥情况进行评定。
六、领取等级证书及评语:
1、领取等级证书及评语时间为11月20日—30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地点在重庆市音乐家协会所设渝中区报名点(重庆刘诗昆钢琴艺术中心)。
2、凡参加考级合格者由全国考级委颁发等级证书,合格与未合格者均发给评语一份,为此,凡考级者均须到重庆市音乐家协会指定地点领取等级证书或评语,请广大考生互为转告,不再另行通知。
3、为维护考生利益,防止意外情况发生,领取或代领等级证书及评语的个人、教师、机构,均须持考生本人的“准考证”,否则不予发放。
七、考级内容及要求:
(一)钢琴
1、教材:《全国钢琴演奏考级作品集(新编第一版)》(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周铭孙,大众文艺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考级内容及要求见教材。
(二)小提琴
1、教材:《全国小提琴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三套)》(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蒋雄达,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
1)、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注:考生在演奏新教材六、七、八级双音音阶时,三、六、八度均可演奏一个半八度,即由第一音演奏到第十二音后省略高把五个音,然后下行。
(三)手风琴
1、教材:《全国手风琴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三套)》(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李遇秋,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考试要求及内容见教材。
(四)电子琴
单排键电子琴
1、教材:《全国电子琴考级作品集(第四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中国音乐家协会电子琴学会编,主编:王梅贞,执行主编:芦小鸥, 大众文艺出版社2006年6月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
1)、基本练习:在与报考级别(1—10级)相应的“基本练习”中由考官抽查一组。
2)、练习曲:在与报考级别(1—10级)相应的“练习曲”中由考生自选1首背谱演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