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乐家协会全国音乐考级宁夏考区
2018年考级报名简章
中国音乐家协会全国音乐考级宁夏考区2018年考级工作,将于2018年暑期继续在宁夏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宁夏考区考点:
宁夏区内分设: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中卫市中宁县、银川长庆石油基地7个考点。
二、开设项目:
钢琴、小提琴、手风琴、电子琴(单排键、双排键)、萨克斯、单
簧管、长笛、二胡、琵琶、古筝、成人歌唱、少儿歌唱、古典吉他、爵士鼓、音乐听力、扬琴、竹笛。(注:不设葫芦丝、民谣吉他专业)
三、报名时间:
将于5月20日开始至6月20日为止,逾期恕不受理。
四、报名方式:
今年考级全部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各考点分设线下指导。
(一)网上报名
登录宁夏音乐家协会官方网站http://www.nxyinyue.com或中音在线网站www.musiceol.com,点击“中国音协考级宁夏考区报名及查询系统” →“考级报名”,进入“考级报名”页面,正确填写相关信息后点击“提交”,进入缴费页面,然后通过(支付宝、网银、银行转账或微信)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系统将生成一个准考证,请点击“查看”按钮,查看和打印准考证,请打印准考证作为考试依据。
(二)线下指导:
银 川 市:宁夏音乐家协会(银川市文化东街59号,宁夏文联一
楼)联系人:柳薇 电话:0951—3971027
银川长庆石油基地:五区新蕾艺术培训学校,联系人:董肃芬
15349600576
石嘴山市:石嘴山市文化馆电子阅览室。
联系人:曹月萍15202621445
吴 忠 市:吴忠市雅艺琴行,地址:利宁北街199号(利宁街和吴
灵西路交汇口-西环路老劳务市场对面) 联系人:李永
萍:13895580555 杨婷婷 :13895205599
固 原 市:宁夏师范学院音乐舞蹈学院(原州区学院路)
联系人:姬文革 电话:0954-2024818
手机:15208642006
中 卫 市:金蓓蕾艺术学校(鼓楼东街明珠十字路口春之声电器五
楼)联系人:洪老师 电话:0955—6557222
13739560179
中 宁 县:中宁县新文化馆(二楼考级报名处)
联系人:余正波 王涛 电话:13649586766
13469654501
五、相关要求
1、考生报名之前需征求指导教师意见,按本人实际程度报考,报名之后不得改级,不予退款。
2、非专业人员不限国籍、居留地、年龄(少儿歌唱考级参加者,要求年龄在6岁至16岁,即200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且未曾变声的少年儿童)、性别,均可报名。
3、考试当天必须携带一张写有姓名、考号的二寸照片(护照相),制作考级证书用。
六、考级费用(包括考级费、报名费10元、证书费20元)
(一)器乐、声乐类:
一级147元;二级 157元;三级167元;四级177元;五级187元;六级197元;七级207元;八级217元;九级227元;十级237元。
(二)音乐听力:
一级147元;二级167元;三级187元 ;四级207元;五级227元。
七、考试时间、成绩查询:
银川市考点考级时间大约安排在7月底8月初,具体考级时间和考场安排请于7月18—7月22日登录“宁夏音乐网http://www.nxyinyue.com或中音在线网站www.musiceol.com进行查询;
成绩查询:9月10日以后,登录“宁夏音乐网http://www.nxyinyue.com或中音在线网站www.musiceol.com,按照提示要求查询考级成绩。
八、注意事项:
1、请家长及考生务必保管好准考证,在指定时间地点,按编排顺
序进入考场,考试时未带准考证者不允许进入考场,不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2、考生进入考场前,须向工作人员出示准考证,准考证不得转让,
如准考证与考生不符,工作人员可收回准考证,并免去考试资格,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3、家长不得进入考场,不得以任何方式与评委接触,评委不回答
考生及家长的任何问题。
4、考试时除特殊要求之外一律背谱(考生可带乐谱进入考场),
已备评委查核及特殊情况时使用。
5、参加考试的考生,除钢琴,古筝,爵士鼓以外的乐器,其他均
需自带。
6、领取等级证书需要出示准考证;考级未通过者凭准考证办理退
费(证书费)手续。
九、各科目考试内容与要求:
(一) 钢琴
1、教材:《全国钢琴演奏考级作品集(新编第一版)》(中国音乐
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周铭孙 大众文艺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
(二) 小提琴
1、教材:《全国小提琴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三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蒋雄达 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注:考生在演奏六、七、八级双音音阶时,三、六、八度均可演奏一个半八度,即由第一音演奏到第十二音后省略高把五个音,然后下行 ;
(三) 手风琴
1、教材:《全国手风琴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三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李遇秋 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
(四) 电子琴
单排键电子琴
1、教材1:《全国电子琴演奏考级作品集(第四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中国音乐家协会电子琴学会编,主编:王梅贞,执行主编:芦小鸥 大众文艺出版社出版)。
考试内容及要求:
①基本练习:在与报考级别(1—10级)相应的“基本练习”中由考官抽查一组。
②练 习 曲:在与报考级别(1—10级)相应的“练习曲”中由考生自选1首背谱演奏。
③乐 曲:在与报考级别(1—10级)相应的“乐曲”中由考生自选2首,用多指和弦方式背谱演奏。
④视 奏:报考7-8级的考生,由考官指定一条与本教材“视奏练习课题”难易程度相当的题目。
⑤编配伴奏:报考9-10级的考生,由考官指定一条与本教材“为旋律配伴奏练习课题”难易程度相当的题目。
2、教材2:《全国电子琴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五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中国音乐家协会电子键盘学会编,主编:芦小鸥 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试范围及注意事项》
3、关于用重奏曲目代替乐曲:上述两首乐曲可用电子琴重奏曲目代替。重奏曲目的考试教材是《全国电子琴演奏(业余)考级重奏作品集第一级至第九级》(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执行主编:王梅贞 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出版),中国音协考级委员会对此教材进行了各级别曲目的调整,使原来的1至9级,调整为1至10级,按照《中国音协重奏作品级别调整曲目安排方案(1级至10级)》选择曲目。
选择以重奏曲目代替乐曲的,由报考同一级别的考生自愿结合,每4人为一组。4人必须都是正式考生,不得有陪考。
以重奏曲代替乐曲的具体考试情形是:4位考生在逐人完成《全国电子琴考级作品集(第四套)》的基本练习及一首练习曲后,再合作选奏一首或两首重奏曲代替乐曲(若只选考一首重奏曲,就还须每人再弹一首乐曲;若选考两首重奏曲,就无须再弹乐曲。重奏不要求背谱)。
选择重奏的4位考生,必须同时履行报名手续。并在报名时向工作人员声明参加重奏考级,工作人员将单独安排重奏考生的报名事宜。
告示:新教材《全国电子琴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五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中国音乐家协会电子键盘学会编,主编:芦小鸥 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与旧教材《全国电子琴演奏考级作品集(第四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中国音乐家协会电子琴学会编,主编:王梅贞,执行主编:芦小鸥 大众文艺出版社出版)2018年共同使用,2019年将不再使用旧教材。
双排键电子琴
1、 教材
①《全国双排键电子琴考级作品集》(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中国音乐家协会电子琴学会编,执行主编:朱磊,上海音乐出版社出版)
②《全国电子琴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立式双排键电子琴)》(中国音乐家协会全国乐器演奏(业余)考级委员会电子琴专家委员会编)。
2、考试内容及要求:
(1)《全国双排键电子琴考级作品集》教材考试内容及要求:
① 1-2级 a、基本练习抽查一首。 b、练习曲自选一首。 c、乐曲自选一首。
② 3-7级 a、基本练习抽查一首。 b、练习曲自选一首。 c、复调自选一首。 d、乐曲自选一首。
③ 8-10级 a、练习曲自选一首。 b、复调自选一首。 c、乐曲自选一首。
注:为了能使考生尽快地适应这套教材,中国音协考级委员会对考试内容进行调整,三至十级的考生可以自选另一首乐曲代替复调,其余要求不变。
(2)《全国电子琴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立式双排键电子琴)》教材考试内容及要求:
①基本练习及乐曲:均在各级规定的范围内抽查。
②其它:八、九、十级除以上考试内容外,还须增考下列内容:
八级:视奏---C、F、G大调,a小调。
九级:为旋律配伴奏---C、F、G大调,a小调,8小节。
十级:即兴演奏(A)---C、F、G大调,a小调,16小节。
(五) 萨克斯
1、教材:
①《全国萨克斯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三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中国音乐家协会管乐学会编 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②《全国萨克斯管演奏(业余)考级教程》(中国音乐家协会全国乐器演奏(业余)考级委员会萨克斯管专家委员会编)
③《全国萨克斯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第二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
注:考生可在以上三套教材中任选一套参试。
2、 考试内容及要求:
(1)《全国萨克斯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三套)教材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2)以《全国萨克斯管演奏(业余)考级教程》参加考试的具体要求是:
①1—4级的考生,须在各级规定的范围内自选一个大调和一个小调的音阶、琶音及三度音程练习。此外,还须自选两首练习曲和一首乐曲。
②五级以上(含五级)的考生,除在各级规定范围内自选一个大
调、一个小调的音阶、琶音、三度音程练习及两首练习曲外,还须自选两首乐曲或一首协奏曲的两个乐章。
③评委可要求考生在乐曲的任何段落开始或结束演奏。
(3)以《全国萨克斯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第二套)》参加考试的具体要求:
①音阶:1—9级的考生按教材中各级规定的范围准备,考试时由评委从中抽查一组。10级考生则由评委在考试时从1—9级的范围内抽查一组。
②练习曲:1—9级考生在各级规定范围内自选带“★”及不带“★”的练习曲各一首参试。10级则从9级的范围内由评委抽查一首。
③乐曲:1—9级考生在各级规定范围内自选中、外乐曲各一首参试。其中9级外国乐曲中的《音乐会练习曲》与《野蜂飞舞》两首乐曲,因篇幅均较短,故此按一首乐曲计。10级考生在规定范围内自选一首乐曲参试(中、外不限)。
④8—10级考生加试视奏。
3、其它:
1)教材中标明的速度标记,为考试所要求的基本速度。
2)评委可要求考生在乐曲的任何段落开始或结束演奏。
(六) 单簧管
1、教材:《全国单簧管演奏考级作品集》(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中国音乐家协会管乐学会编 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七) 长笛
1、教材:《全国长笛演奏考级作品集》(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中国音乐家协会管乐学会编 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八) 二胡
1、教材1:《全国二胡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五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中国音乐家协会二胡学会编,主编:刘长福 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全国二胡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五套)》教材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2、教材2:《全国二胡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第一套、第二套、第三套及第四套,均可在考级中使用。考生既可选用某一套作品集的某一个级别应试,也可以在这四套作品集同一级别的曲目中交叉选用应试。
考试内容及要求:
1)目录中有“△”标记的为必考曲目。
2)除必考曲目外,考生还须在规定范围内按以下要求自选:一、二级自选练习曲3首、乐曲1首; 三级至十级自选练习曲、乐曲各1首(第一套教材中,六级的必考练习曲为目录的第一、二首,考生自选其一)。
3)五级以上(含五级)考生加试视奏。视奏题由考官从考级作品集中低于考生应试级别的练习曲或乐曲中随机抽选。
3、其它:除视奏曲目外,一律要背谱演奏。考试中评委可要求考
生在乐曲的任何段落开始或结束演奏。
(九) 琵琶
1、教材:《全国琵琶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中国音乐家协会全国乐器演奏(业余)考级委员会琵琶专家委员会编 新华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
练习曲:各级在规定范围内自选两首。
乐 曲:1—4级在规定范围内自选两首;5—8级在规定范围内自选带“*”号及不带“*”号标记的各一首。9—10级在规定范围内自选带“*”号标记的两首,不带“*”号标记的一首。
3、其它:
考试时一律背谱演奏。评委可要求考生在乐曲的任何段落开始或结束演奏。
(十) 古筝
1、教材:
《全国古筝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三套)》(中国音乐家协会考级委员会编,主编:王中山 河南文艺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
(十一) 歌唱
成人歌唱
1、教材:《全国成人声乐考级曲集》(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徐沛东 执行主编:冯世全 上海音乐出版社、上海文艺音像电子出版社)。
2、考试内容及要求:
1)参加考试者需要按自己报考的级别,在考级教材相应级别的曲目中选唱歌曲两首,其中至少要有一首中国歌曲。
2)参加考试时,考场备有《全国成人声乐考级曲集》(附MP3)可供考生作为考试时的伴奏。该光盘中没有的伴奏请自备。
3)考试时可以移调演唱。
少儿歌唱
1、教材:《全国少儿声乐考级曲集》(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徐沛东 执行主编:冯世全 上海音乐出版社、上海文艺音像电子出版社)
2、考试内容及要求:
①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
②参加考试时,考场备有《全国少儿声乐考级曲集》(附MP3)可供考生作为考试时的伴奏。该光盘中没有的伴奏请自备;
3、考生条件:年龄在6岁至16岁(200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之间且未曾变声的少年儿童。
(十二) 古典吉他
1、教材:《全国古典吉他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一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王友民,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十三)爵士鼓
1、教材:《全国小军鼓、爵士鼓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一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与中国音乐家协会管乐学会编,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十四) 音乐听力
1、教材:《全国音乐听力考级教程》(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 赵易山主编 上海音乐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试要求与形式》。
(十五)扬琴
1、教材:《全国扬琴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一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黄河 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十六)竹笛
1、教材:《全国笛子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一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戴亚 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委员会宁夏考区办公室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