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填写准考证要求:
1、字迹清楚、项目齐全、内容准确,考生姓名中的多音、冷僻、异体字均须注明汉语拼音。
2、联系电话请留能在工作时间内联系的号码,并写清联系人姓名及指导教师姓名、单位、联系电话。
3、替考生报名,有些项目不明的一定要问清后再填,否则发生差错责任自负。
五、石家庄考点电子琴、二胡、古筝三个专业自2007年开始已调整为每年寒暑假两次考级,寒假考级事宜详见寒假期间的考级简章,请考生结合实际情况选择考级时间。
六、2013年度暑期音协全国音乐考级河北考区各科目考级内容及要求:
七、几点注意事项:
1、考生请于10月8日后登录中国音乐家协会官方网站www.chnmusic.org进入考级栏目查询考级成绩。
2、石家庄考点考级通过者名单可于考级结束15日后登陆燕赵音乐网http://www.hebmusic.com“河北音协”考级专版查询。也可在省音协、秦川艺校看榜,只公布考生准考证号后四位。
3、当地考生因故参加外市考点的考级,则由本人向其考点负责人联系。
4、未通过者凭准考证退还办证费。
5、所有考级专业的考生,演奏时除视奏曲目外,一律要求背谱演奏;考试中评委可要求考生在乐曲的任何段落开始或结束演奏。
6、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未带准考证者视为自动弃权。请考生注意,不要用手将准考证照片上的公章抹掉,以免在进入考场时引起误会。如有在考前丢失准考证者,须及时与省音协考级办联系补办事宜。考级结束后,还须凭准考证领取证书及评语,故请考生务必保管好准考证。
7、参加二胡、琵琶、小提琴、手风琴、萨克斯考级者均需自带乐器。小提琴一至五级的考生可由我会请有关教师帮助调音;六至十级考生则需自己调音(最好自带音叉或校音器),建议考生携带备用琴弦。自带电子琴者自备电池、变压器。
对本简章仍有疑问者,请直接与我会考级办咨询。联系电话:0311—87825222
全国音乐考级河北考区办公室
201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