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考级时间、地点:各专业具体考级时间、地点待报名截止后于2013年8月8日张榜公布;请家长及考生登陆燕赵音乐网http://www.hebmusic.com“河北音协”考级专版查询。也可到报名地点看榜,公布时只公布准考证号,不公布姓名。
4、收费标准:⑴经省物价部门批准,并结合中国音协报考费的标准,评审费的标准为:一级60元,二级70元,三级80元,四级90元,五级100元,六级110元,七级120元,八级130元,九级140元,十级150元。另收报名手续费20元、办证费20元。⑵音乐听力专业收费标准为:一级70元,二级90元,三级110元,四级130元,五级150元。另收报名手续费20元、办证费20元。
三、报名手续程序:
1、所有考生均可自己报名或由任课教师代报。各位教师应根据学生的实际程度选择适当的级别进行填报。报名之后不得改级,不予退款。
2、前来报名者须交报名费、报考费、办证费及考生同一底片的近期半身免冠二寸照片2张,严禁交纳生活照、艺术照等其它照片。
四、填写准考证要求:
1、字迹清楚、项目齐全、内容准确,考生姓名中的多音、冷僻、异体字均须注明汉语拼音。
2、联系电话请留能在工作时间内联系的号码,并写清联系人姓名及指导教师姓名、单位、联系电话。
3、替考生报名,有些项目不明的一定要问清后再填,否则发生差错责任自负。
五、石家庄考点电子琴、二胡、古筝三个专业自2007年开始已调整为每年寒暑假两次考级,寒假考级事宜详见寒假期间的考级简章,请考生结合实际情况选择考级时间。
六、各科目考级内容及要求:
(一) 钢琴:
1、教材:《全国钢琴演奏考级作品集(新编第一版)》(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周铭孙,大众文艺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
(二) 小提琴:
1、教材:
《全国小提琴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三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蒋雄达,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
《全国小提琴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三套)》,考试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注:考生在演奏六、七、八级双音音阶时,三、六、八度均可演奏一个半八度,即由第一音演奏到第十二音后省略高把五个音,然后下行。
(三) 手风琴:
1、教材:
《全国手风琴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三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李遇秋,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
(四):电子琴
单排键电子琴
1、教材
《全国电子琴考级作品集(第四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中国音乐家协会电子琴学会编,主编:王梅贞,执行主编:芦小鸥 大众文艺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
①基本练习:在与报考级别(1—10级)相应的“基本练习”中由考官抽查一组。
②练 习 曲:在与报考级别(1—10级)相应的“练习曲”中由考生自选1首背谱演奏。
③乐曲:在与报考级别(1—10级)相应的“乐曲”中由考生自选2首,用多指和弦方式背谱演奏。
④视奏:报考7-8级的考生,由考官指定一条与本教材“视奏练习课题”难易程度相当的题目。
⑤编配伴奏:报考9-10级的考生,由考官指定一条与本教材“为旋律配伴奏练习课题”难易程度相当的题目。
关于用重奏曲目代替乐曲:上述两首乐曲可用电子琴重奏曲目代替。重奏曲目的考试教材是《全国电子琴演奏(业余)考级重奏作品集第一级至第九级》(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执行主编:王梅贞,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出版),中国音协考级委员会对此教材进行了各级别曲目的调整,使原来的1至9级,调整为1至10级,按照《中国音协重奏作品级别调整曲目安排方案(1级至10级)》选择曲目。
选择以重奏曲目代替乐曲的,由报考同一级别的考生自愿结合,每4人为一组。4人必须都是正式考生,不得有陪考。
以重奏曲代替乐曲的具体考试情形是:4位考生在逐人完成《全国电子琴考级作品集(第四套)》的基本练习及一首练习曲后,再合作选奏一首或两首重奏曲代替乐曲(若只选考一首重奏曲,就还须每人再弹一首乐曲;若选考两首重奏曲,就无须再弹乐曲。重奏不要求背谱)。
选择重奏的4位考生,必须同时履行报名手续。并在报名时向工作人员声明参加重奏考级,工作人员将单独安排重奏考生的报名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