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复赛:10月18日——10月20日,组织初审选出的节目进行两场校园歌曲复赛,由组委会组织评审专家进行评审,从中遴选出15个节目进入决赛,复赛演出地点在武汉音乐学院音乐厅和某中小学礼堂。
3、决赛:10月28日晚7:30,在琴台音乐厅组织进入决赛的15个节目进行决赛演出,由组委会组织评审专家进行评审,最终产生第二届琴台音乐节十佳优秀校园歌曲及作词、作曲、演唱优秀单项奖若干,并颁发证书。
九、参赛者保证
1、向主办方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不存在任何虚报或是引致重大误解的内容。
2、参赛者一经提交报名资料,则表示同意接受本参赛规则及条例,如有任何违反及触犯, 一切后果由参赛者个人承担。
3、必须服从主办机构有关发型、化妆及服饰所作的规定;
4、评审的过程,评审标准及理由,大会有权不公开;
5、参赛者必须服从主办机构评委会之决定其为最终的,遵守主办单位不时公布之比赛规则,参赛者不得反对或提出异议;
6、参赛期间演唱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及参加大赛组委会安排的与本次大赛相关的活动;
7、参赛者同意主办机构有权运用参赛者之姓名、艺名、肖像、影像、照片、图像、签名、声音、访问﹑录影片段﹑演出及报名资料等(无论是由参赛者提供或在比赛过程中产生的)为本比赛宣传, 且该等使用因此产生之相关著作权归主办机构独家所有,参赛者并同意就主办机构之行使著作权之行为不得异议;
8、比赛节目之所有版权属主办机构所有;主办机构拥有最终解释权;
9、主办单位可按其私隐政策收集﹑保留及使用参赛者提供的个人资料。
十、相关说明
1、本比赛不收取任何费用,主办方将为参赛选手提供相应的交通补贴(复赛和决赛);
2、为确保比赛的公平性,音乐节组委会将组织成立评委会,评委会由7-9位音乐、文学方面的专家老师组成,此次比赛的初审、复赛和决赛均由评委会统一评审;
3、本细则解释权归属琴台音乐节组委会。
琴台音乐节组委会
201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