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
⑴ 国家级艺术教育示范学校、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招生数量不超过本校招生总计划的7%;
⑵ 省级艺术教育示范学校招生数量不超过本校招生总计划的5%;
⑶ 市级艺术教育示范学校招生数量不超过该本校招生总计划的3%。
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体育运动项目训练基地和训练中心,具有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班资格的学校,以及西安市学生体育、艺术团队所在学校,其特长生招生计划根据项目或学生团队建设需要确定,并控制在适当规模。
(二)招生计划申报审批程序。
城六区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申报审批程序为:由学校提出招生计划初步意见,报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由区教育局汇总上报市教育局审批。各学校2014年体育、艺术特长生计划招生人数原则上不少于2013年计划招生人数。
五、体育、艺术特长生的资格认定
(一)体育、艺术特长生的资格要求。
报考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学生须同时达到学业水平和专业水平两个方面要求,方具备报考资格。
1.学业水平要求:在初中阶段学业水平良好,综合素质评价合格,体育、艺术方面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初中毕业生。
2.体育特长生专业要求:在初中阶段参加国家、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省学生体育协会组织的学生体育竞赛(不含趣味运动会和单项技术比赛),集体项目或单项比赛获国家比赛前16名,或省级比赛前8名,或市级比赛前6名,或区县级比赛前3名的初中毕业生。获奖项目需与体育特长生招生项目一致。
3.艺术特长生专业要求:在初中阶段参加国家、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家、省艺术教育委员会主办的学生艺术类竞赛,集体项目或单项比赛获国家级三等奖、省级二等奖、市级二等奖以上的初中毕业生;在区县教育部门举办(须已在市教育局备案)的艺术类竞赛活动中获得一等奖的初中毕业生。获奖项目需与艺术特长生招生项目一致。
(二)体育、艺术特长生资格认定办法
报考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学生需出具参加相关比赛个人获奖证书原件,对于参加集体项目比赛获奖的,需由学校或区县教育局出具有关比赛获奖情况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
体育、艺术特长生资格认定程序为:由学生所在学校进行资格初审,所在区教育局进行复审,市中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定。
三区四县体育、艺术特长生由区县中招工作领导小组参照上述工作程序进行资格认定,经本区县中招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上报市中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六、体育、艺术特长生的专业测试
凡报考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学生必须参加相应的专业测试,测试合格方可取得2014年体育、艺术特长生录取资格。
1.城六区(含沣东新城原未央区考生)报考通过资格审核的体育、艺术特长生,必须通过市中招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的专业测试,方可取得2014年体育、艺术特长生录取资格。
报考经省教育厅批准具有在全省范围招收特长生资格学校的非城六区考生,也须参加城六区统一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