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坚持育人为本,加强对中小学生爱国主义教育,弘扬伟大的民族精神;以学校为基础,面向全体学生,培养中小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良好的艺术修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展示我区中小学校艺术教育的丰硕成果,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环境,体现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
二、活动主题
“民族魂·中国梦——阳光下成长”
三、内容要求
艺术节的各项活动应围绕主题,展现我区中小学生在党的十八大精神鼓舞下,为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建功立业的远大理想;展示我区中小学生热爱祖国、朝气蓬勃、勇于探索、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和努力学习、勤于探索、敢于创新的青春风采。内容上要紧扣时代脉搏,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形式上要突显校园特色,符合学生特点。
四、活动项目
共11个项目,分艺术表演节目类和艺术作品类两类进行。艺术表演节目类设有声乐、舞蹈、器乐、校园剧(课本剧)、儿童歌舞剧5个项目;艺术作品类有绘画、书法、篆刻、摄影、剪纸、设计6个项目。所有项目以现场比赛形式进行。
五、承办单位
1. 设计、绘画、书法、篆刻、剪纸:瓯海中学
2. 摄影:娄桥中学
3. 声乐、器乐:瓯海区艺术学校
4. 校园剧、儿童歌舞剧、舞蹈:梧田一中
六、参加对象及分组
全区中小学生。分小学组、初中组和高中组三个组别进行。
根据温州市第二十五届中小学艺术节要求,合唱、器乐合奏分小学甲组、小学乙组、初中甲组、初中乙组、高中甲组、高中乙组六个组别进行。小学甲组为普通小学的学生;小学乙组以少年宫、少儿艺术团等校外教育机构为单位组队的学生;初中、高中甲组为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非艺术专业)的学生;初中、高中乙组为中等职业学校艺术专业的学生、艺术专业学校的学生和以校外教育机构为单位组队的初、高中学生(舞蹈今年只设甲组,不设乙组)。
七、活动时间及安排
艺术节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 第一阶段:各地各校开展活动(3月)。
(二) 第二阶段:区级活动开展
1.区级各项比赛活动(4月下旬—5月);
2.举办区艺术节闭幕式暨颁奖大会(5月下旬)。
(三) 第三阶段:推荐优秀节目参加全市中小学生艺术节(4月-5月)。
八、奖项设立及评选条件
(一) 优秀组织奖
2013年中小学艺术节优秀组织奖评选对象有两类:一类是中心学校和直属学校,另一类是初中和小学。中心学校和直属学校优秀组织奖评选方法参照往年做法。初中和小学优秀组织奖采取申报制,各中心校申报1-2所学校,由区教育局集中组织评选。具体评选标准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