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各市管学校:
为贯彻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合肥市第四届中小学文化艺术节艺术展演和艺术作品实施方案》的通知(合教秘【2013】127号)精神,现将做好合肥市第四届中小学文化艺术节声乐展演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3年6月9日上午8:15-11:50,下午2:00-5:30。
二、地点:庐阳区政府大礼堂三楼(北一环与亳州路交口东)。
三、参加人员:有关区教育主管部门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和展演单位。
四、有关要求:
1、任务分工:庐阳区负责场地、舞美、音响及协调各参加展演人员来往车辆进出;蜀山区负责各参加展演人员的上场;包河区负责各参加展演人员的下场。
2、确保安全:各参展队要集体乘车、接车、送车;要选择车况好、有资质的车辆;各参加展演学校的主要领导要到场,做好安全工作。请车辆按指定地点停放,停车地点:⑴、界首路边(庐阳区教体局对面,祥源广场施工楼处入口)⑵、亳州路北段(北一环与亳州路交叉口北段,往庐阳高中或建材一厂方向)。
3、活动结束安全到达学校后,各领队请发信息及时告知市教育局。(联系人:汪光兴,手机号:13155179675)。
4、有序上场:活动上午展演是小学组和初中组,下午是高中组。每个组别先是重唱、小合唱、大合唱。每个展演节目平均按4分钟计算,各参展学校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按节目单(见附件)依次计算好上场时间。
5、文明展演:每个展演单位在进入大礼堂后要保持场内安静,不要大声说话,不得随意走动,不乱丢杂物,请各校自带水杯,做到文明展演和文明观看。
6、声乐展演的评分标准:⑴音准、节奏、吐字、咬词;⑵发声、音色、力度、表现力;⑶声部统一平衡、整体和谐;⑷服饰化妆完整性及感染力。满分为10分,按展演惯例计分,小数点保留2位。
附:合肥市第四届中小学文化艺术节声乐展演节目表
合肥市教育局
201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