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乐金钟奖民族弹拨比赛的设立,旨在推动我国民族弹拨演奏艺术的发展,促进民族弹拨演奏人才的成长,通过比赛的方式,遴选出成绩优秀的青年民乐演奏者,进行表彰和奖掖。比赛按扬琴和柳琴、中阮、三弦两个组别进行。
一、参赛对象
参赛选手为年满16-40周岁(1975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中国(含港、澳、台地区)优秀柳琴、中阮、三弦演奏者。
二、报送名额
比赛分选拔赛、复赛、半决赛、决赛四轮次进行。通过选拔赛,共选拔出36名以内的选手参加现场比赛,三种乐器选手参赛名额视演奏水平确定。其中,复赛选手共为36名以内,半决赛为24名,决赛为12名。
各报送单位名额分配如下:
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建设兵团音协,煤矿文联音协、中石油音协、中石化音协、公安部音协以录像方式各报送2名选手,参加全国差额复审。
2.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以录像的方式分别各报送2名选手,参加全国差额复审。
3.九大音乐学院:
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各推荐报送3名选手(必须保证两种专业以上)直接进入复赛。同时,再择优推荐3名选手,以录像方式报送,参加全国差额复审。
沈阳音乐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四川音乐学院、天津音乐学院、武汉音乐学院、西安音乐学院:各推荐报送2名选手直接进入复赛。同时,再择优推荐2名选手,以录像方式报送,参加全国差额复审。
4.总政宣传部艺术局,以录像方式各报送3名选手(必须保证两种专业以上),参加全国差额复审。
5. 中直各专业院团,以录像方式各报送3名选手(必须保证两种专业以上),参加全国差额复审。
6. 中国音协表演艺术委员会,以录像方式限报5名选手,参加全国差额复审。
7.中国音协民族音乐委员会,以录像方式限报5名选手,参加全国差额复审。
注:各报送单位名额分配见附表1, 如有报送单位报送名额未满,将视情况进行调配。
三、报送方式
1.各地音协和有关单位按分配名额,将选手的录像和报名表等资料报送中国音协,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选手直接报送中国音协表演艺术委员会。
2.报送的选手需填写选手登记表附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近期二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两张、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3.选手可选择本单位或原籍报送参赛,不得重复报送。
四、报送资料
选拔参赛选手所提供的录像(DVD光盘)不得编辑,必须同期录音,如不同期录音,组委会将取消该选手入选资格。具体要求如下:
A、选手必须面向摄像机镜头,在一个合适的距离里,以确保演奏清晰可见。
B、录像资料必须是在提交给金钟奖组委会前六个月内录制完成的。
C、报送光盘的封面须注明参赛曲目、顺序、时长等信息。但录像中不得有显示报送单位、参赛选手等信息的字幕和场地布景。
D、报送的录像不得进行艺术美化性质的编辑,包括图像和音频,且必须为同期录音,严格要求声像同步。
报名录像资料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