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第二届青年歌唱家大赛的通知
各县(市、区)音乐家协会、温州大学音乐学院:
温州市青年歌唱家大赛是为浙江省青年歌唱家大赛暨中国音乐金钟奖声乐比赛而设立,由温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办的专业大赛。每隔二年举办一届。其宗旨是:促进温州文化强市建设,繁荣温州声乐事业,推动温州声乐艺术发展,奖励和表彰优秀青年歌唱人才;同时通过比赛,选拔、培养、推荐优秀青年歌唱家参加国内外重要声乐赛事角逐。
一、主、承办单位和组织委员会
主 办:温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 办:温州大学音乐学院、温州市音乐家协会
执行承办:温州市音乐家协会声乐学会
温州市声乐艺术协会
温州市青年歌唱家大赛组织委员会是大赛的领导机构,其任务:贯彻大赛宗旨;制定大赛规则;聘请评选委员会成员;审定和颁布评选结果并主持颁奖活动。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其任务是落实组委会的具体事宜。
赛事总监:翁持更(浙江省音乐家协会主席)
组委会主任:邹跃飞(温州市文联主席)
副 主 任:赵玉卿(温州大学音乐学院院长)
谢子康(温州市文联副主席)
董夫腾(温州市音乐家协会常务副主席)
委 员:李 兵(温州大学音乐学院声乐教研室主任)
戴 凯(温州市音乐家协会副主席)
施丽君(温州市音乐家协会副主席)
叶文辉(温州市音乐家协会副主席)
组委会办公室:
主 任:金培林(温州市文联创研室主任)
成 员:胡芳芳(温州市文联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柯 苗(温州市音协声乐学会副会长)
二、评委会
评委会成员由著名歌唱家、声乐教育家、声乐教授等专家组成,并邀请浙江省音协“特派评委”监审评选。评委会尊重参赛选手,贯彻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参赛对象
参赛选手为17---34周岁(1982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在温工作一年以上的优秀美声和民族唱法的声乐演唱者(包括温籍在外就读专业音乐院校学生)。
四、报名时间
2016年6月1日至7月20日。
五、报名办法
参赛选手需填写选手登记表(登记表见附件),提供近期二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两张,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交参赛费200元,原籍所在地音协推荐意见并盖章。参赛选手、钢琴伴奏及领队人员吃住行费用自理。
六、报名地点
温州市车站大道627号文化艺术中心北边阶梯上四楼温州文艺名家讲坛
联系人:周玄玄 电 话:0577-- 89890057
七、比赛时间
2016年8月下旬(具体另行通知)初赛、决赛及颁奖音乐会。全体选手应于比赛当天提前到温州大学音乐学院报到抽签,合伴奏和走台。
八、比赛地点
温州大学音乐学院音乐厅(高教园区温州大学北校区)。
九、奖项设置
1、本次比赛设美声、民族两个组别,每个组别设金奖 2名、银奖4名、铜奖6名、优秀奖若干名。颁发奖杯、证书。
2、本次比赛产生的美声、民族唱法金奖获得者,由浙江省音协“特派评委” 确认,将获得直接进入浙江省第五届青年歌唱家大赛复赛资格。选拔赛所产生的美声、民族唱法银奖、铜奖获得者,将由温州文联和音协统一报送浙江省音协,参加全省范围的差额评选。
3、每组评选产生若干名优秀钢琴伴奏奖,颁发证书。
十、比赛曲目
详见附件3
十一、伴奏形式
各组别,初赛、决赛均使用钢琴伴奏,一律不使用话筒和音响。各选手自带钢琴伴奏。
十二、成绩发布
通过微信群、订阅号公布的方式发布比赛通知、进入决赛的名单和获奖结果等信息。
十三、其他
本章程解释权及修改权归大会组委会。
附件1:第二届温州市青年歌唱家大赛(民族)推荐选手登记表
附件2:第二届温州市青年歌唱家大赛(美声)推荐选手登记表
附件3:比赛曲目
温州市音乐家协会
2016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