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国际青少年艺术节江西选拔赛参赛细则及安排
1、参加第十一届国际青少年艺术节江西选拔赛的参赛选手应以关爱、和谐、互融精神参加选拔赛的各项活动。
2、本届选拔赛的各项比赛凭参赛证参加,请参赛选手安排好比赛日的学习工作,一旦排好参赛次序不得更改。
3、所有参赛选手需自备(表演服装、器械、道具、乐器等)请所有参赛者选择礼服,演出服或正装参赛。
4、本届选拔赛组委会现场仅提供三角钢琴一台、架子鼓(五鼓)一套、小军鼓、古筝两架(D、G调),除以上乐器外其余乐器选手自备(特殊情况另外沟通)。
5、曲目时间要求:个人节目比赛时间限定在4分钟之内、集体节目比赛时间限定在5分钟之内。请删减重复段落、限定自选曲目一首,超时叫停、不影响评分。
6、参赛项目需要伴奏的,必须为MP3格式音乐,有伴奏音乐项目的选手于12月6日前将伴奏音乐发送至组委会指定邮箱:[email protected](注明:姓名+参赛项目+曲目名称)比赛当天请带单曲U盘备用,如不发伴奏音乐后果自负。
7、参赛选手须按参赛时间提前15分钟到达赛场、签到、候场、如迟到者将排在本轮比赛最后。
8、为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选手按工作人员指定位置候场,进入赛场关闭一切通讯设备;禁止大声喧哗、随意走动;为保证赛场秩序和评审环境,原则上允许选手携带一位家长进入赛场。
9、请所有选手关注微信号,比赛流程、赛场安排、参赛次序将在比赛前3天在微信公众号及江西文化艺术网上发布;比赛成绩以及晋级名单会于比赛后3天在微信公众号及江西文化艺术网上发布自助查询。
10、本次艺术节组委会拥有获奖选手的肖像使用权、姓名使用权、拥有电视晚会的录制、播放的使用权。
比赛时间:2016年12月10、11日(器乐类专场)
比赛地点:南昌大学艺术学院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学府大道999号)
一号赛场 海顿厅
二号赛场 康定斯基厅
三号赛场 音乐厅小剧场
四号赛场 梅老师工作室
五号赛场 昌雅厅
六号赛场 音乐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