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中国音乐金钟奖黑龙江赛区选拔赛声乐比赛赛事安排及评选细则
第十一届中国音乐金钟奖黑龙江赛区声乐比赛的设立,旨在推动我省声乐艺术的发展,促进声乐演唱人才的成长。通过比赛的方式,遴选出优秀的青年声乐演唱者,推选参加第十一届中国音乐金钟奖复赛。比赛将按美声和民族两个组别进行。
一、参赛对象
参赛选手为18-35周岁(1982年1月1日—1999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的黑龙江籍声乐演唱者。
二、报送方式
参赛选手的选拔,采取现场选拔赛的方式进行。
1、各团体会员单位、个人,请携带填写好的“选手登记表”( 除哈市地区外,其他地市选手报名表需加盖属地音协公章)、3张彩色二寸免冠标准照片、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报名费到省音协报名或将材料邮寄至黑龙江省音乐家协会。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文府街6—1号,邮编:150040。
2、选手不得参与其他省份的金钟奖选拔活动。
三、参赛曲目
选拔赛分初赛、复赛进行。规定演唱时间的轮次,演唱净时长高于规定演唱时间的上限将被叫停,不影响比赛成绩。比赛不用音响,一律用钢琴伴奏(参赛选手自带钢琴伴奏人员)。选手需按照规定歌曲顺序进行演唱。
美声组
初赛:自选1首声乐作品,中外不限。
复赛(共3首曲目,总曲目净时长不超过15分钟):
1、1首外国古典作品(贝多芬及其以前的作曲家所创作的歌剧选段,包括清唱剧、康塔塔、弥撒、圣咏等)或外国艺术歌曲;
2、从下列作曲家中自选1首中国作品:
肖友梅、赵元任、青主、张寒晖、贺绿汀、黄自、刘雪庵、冼星海、陈田鹤、江定仙、聂耳、陆华柏
3、1首外国歌剧咏叹调。
注:以上3首歌曲中,其中两首必须用不同外国语言演唱。
民族组
初赛:自选1首中国艺术歌曲或古曲。
复赛(共3首曲目,总曲目净时长不超过15分钟):
1、从古曲和为古诗词谱曲的创作歌曲中自选1首。
2、自选1首中国歌剧选段(音乐剧除外)。
3、从中国传统民歌、改编民歌或中国艺术歌曲中自选1首作品。
附件2-1
黑龙江赛区选拔赛声乐比赛(美声)选手登记表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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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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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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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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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 信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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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 |
(指导教师限填1位,为最近一年内的主科指导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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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 简 历 |
(一张彩色二寸免冠标准照片贴于此处,另二张随表带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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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 拔 赛 演 奏 曲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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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 赛 |
1、自选作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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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
赛 |
1、1首外国古典作品或外国艺术歌曲: (曲目时间: 语言种类: )
2、1首中国作品: (曲目时间: 语言种类: )
3、1首外国歌剧咏叹调: (曲目时间: 语言种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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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意见 |
单位盖章 |
注:1、随表附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2、选手需按照曲目顺序进行演唱。
本人签名:
2017年 月 日
附件2-1
黑龙江赛区选拔赛声乐比赛(民族)选手登记表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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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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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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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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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 信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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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 |
(指导教师限填1位,为最近一年内的主科指导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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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 简 历 |
(一张彩色二寸免冠标准照片贴于此处,另二张随表带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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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 拔 赛 演 奏 曲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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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 赛 |
1、自选作品(中国艺术歌曲或古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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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
赛 |
1、1首古曲或为古诗词谱曲的创作歌曲: (曲目时间: 语言种类: )
2、1首中国歌剧选段(音乐剧除外): (曲目时间: 语言种类: )
3、1首中国传统民歌、改编民歌或中国艺术歌曲: (曲目时间: 语言种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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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意见 |
单位盖章 |
注:1、随表附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2、选手需按照曲目顺序进行演唱。
本人签名:
2017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