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考试中评委可要求考生在乐曲的任何段落开始或结束演奏。
注:《全国钢琴演奏考级作品集(新编第一版)》(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周铭孙)已于2007年7月出版。此教材配套VCD也已经出版,由主编周铭孙教授亲自示范讲解。
(二)、单排键电子琴
1、教材:《全国电子琴考级作品集(第四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中国音乐家协会电子琴学会编, 主编:王梅贞,执行主编:芦小鸥 大众文艺出版社2006年6月出版)。(其它教材停止使用)
2、考试内容及要求:
①基本练习:在与报考级别(1——10级)相应的“基本练习”中由考官抽查一组。
②练 习 曲:在与报考级别(1——10级)相应的“练习曲”中由考生自选一首背谱演奏。
③乐 曲:在与报考级别(1——10级)相应的“乐曲”中由考生自选二首,用多指和弦方式背谱演奏。
④视 奏:报考7-8级的考生,由考官指定一条与本教材“视奏练习课题”难易程度相当的题目。
⑤编配伴奏:报考9-10级的考生,由考官指定一条与本教材“为旋律配伴奏练习课题”难易程度相当的题目。
(三)、双排键电子琴
考试教材、内容及要求同往年。
(四)、小提琴(新增)
1、教材:《全国小提琴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三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蒋雄达 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注:考生在演奏六、七、八级双音音阶时,三、六、八度均可演奏一个半八度,即由第一音演奏到第十二音后省略高把五个音,然后下行。
注:由于小提琴为今年新增项目,可以使用浙江省音协采用的小提琴考级教材。
(五)、古 筝(新增)
1、教材:《全国古筝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二套)》(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王中山,安徽文艺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注:由于古筝为今年新增项目,可以使用浙江省音协采用的古筝考级教材。
七、考级评定及成绩查询:
经文化部批准由中国音乐家协会委派的考官对考生的现场演奏进行综合评定。凡考级成绩合格者由中国音乐家协会发给全国音乐考级等级证书及考核评语,对考级成绩不合格者发给考核评语,提出具体建议,帮助考生提高考级水平。考试结束一个月后网上公布成绩,考生需通过中国音协官方网站www.hznewmusic.com音乐考级栏目中查询考试成绩。考试评语请考生在考试结束后的30天,到各报名点领取。
八、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参考的所有曲目一律要求背谱演奏。考试中评委可要求考生在乐曲的任何段落开始或结束演奏。
(2)考生及家长到达考场后,请到指定的候考场地等候叫号,候考场地内严禁喧哗。被叫到号的考生由工作人员带入考场后,家长请在候考场地等候。
(3)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未带准考证者视为自动弃权。请考生注意,如有在考前丢失准考证者,需及时与各报名点联系补办事宜(补证费为10元)。考级结束后,还须凭准考证领取等级证书和评语,故请考生务必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p#分页标题#e#
(4)凡考级成绩优秀者,将推荐参加全国展演比赛和音乐会,并由考点颁发给指导教师“优秀教师”证书。
考务咨询电话:(0571)85394918、85304826 教材销售电话:(0571)85394918
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
浙江考区杭州考点办公室
2013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