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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暑假中央音乐学院校外音乐水平考级苏州考区简章

更新时间:2013-05-02    来源/发布:乐器学习网    作者/编辑:乐器学习

  ◆清华大学文艺特长生冬、夏令营仅以本院9级证书的高中生(钢琴专业须获9级优秀证书)为惟 一参照标准。

  ◆每次考级的内容、要求如与教材中的考生注意事项有出入,均以报名时颁发的该期考级简章的规定为准。

  请 考 生 及 家 长 仔 细 阅 读 本 简 章,并 自 觉 遵 守 简 章 中 的 各 项 规 定,谢 谢 合 作。

  欢 迎 参 加 我 院 的 音 乐 考 级 预 祝 每 位 考 生 取 得 满 意 的 成 绩

  中央音乐学院[苏州考区]2012各专业优秀考生与指导教师

  钢 琴 李思慧(2级)指导教师:余 弦 姜 盈(6级)指导教师:杨晓旸

  刘益青(2级)指导教师:姜小红 唐菲阳(7级)指导教师:秦 瑶

  王姝雅(2级)指导教师:章 颖 孙 颖(9级)指导教师:舒 适

  朱峙渟(3级)指导教师:黄晓婕 孙依然(9级)指导教师:钱至美

  钮书轶(6级)指导教师:余 弦

  古 筝 王钱玥(3级)指导教师:杨美玲 徐依琳(8级)指导教师:杨美玲

  沈欣悦(6级)指导教师:孙榕梅

  电子琴 沈 妍(1级)指导教师:朱大震 胡许扬(5级)指导教师:朱大震

  卲欣雨(8级)指导教师:朱大震

  少儿声乐 张嘉惠(4级)指导教师:王 佳 蔡知雨(5级)指导教师:王 佳

  马泽睿(6级)指导教师:汪 帆 何一菲(8级)指导教师:汪 帆

  曹牧原(9级)指导教师:王 佳 程砚笛(8级)指导教师:汪 帆

  成人声乐 杨湘怡(5级)指导教师:高 鑫 黄金君(6级)指导教师:高 鑫

  丁燚萍(5级)指导教师:陈小宁

  音乐基础知识测试

  张馨月(1级) 指导教师:黄敏皓 徐亦婷(1级)指导教师:高 鑫

  苏 晴(1级) 指导教师:黄敏皓 李晓兰(1级)指导教师:赵 红

  徐斐稻(1级) 指导教师:黄敏皓 王舒萌(2级)指导教师:顾 薇

  严龚玺(1级) 指导教师:顾 薇 胡雨恬(2级)指导教师:黄敏皓

  蔡俊辰(1级) 指导教师:顾 薇

  茆翼浩(1级) 指导教师:米歇尔-贝少夫贝尔格

  中央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 2013年4月

重点提示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1日—5月20日。
2.考试的时间和考场安排于2013年6月25--30日前来中央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苏州办公室
(地址:东环路大润发现代创展大厦407室电话:[0512]65153327 13861337286
领取准考证时具体通知。
3.考试结果自正式考试之日算起一个月后登录:音华琴行网站查询。
4.凡跳级4—9级须加考前一级部分重点曲目(按规定各专业具体规定执行,加试曲目允许看谱)。并加付前一级考试费。
5.苏州考区报考三至六级需持有我院“音基”一级证书;七级需持有“音基”二级证书;八、九级需持有“音基”三级证书。
6各专业考生还未持有“音乐基础知识”测试一、二、三级证书者,2013年暑期各专业考级考试照常可以参加,但各专业通过考试的证书代为保管,20131025日起《音基》一、二、三级测试报完名后发放证书(未满7周岁者可免,但报名时须带户口本原件)。
7.(苏州考区)“音乐基础知识”测试具体要求详见本简章“几点注意事项”中的规定实行。
8.报考级别时必须慎重,凡办完报名手续之后,一律不再办理改报退报手续。
9.考级内容、要求及注意事项如有变动,均以报考时颁发的考级简章为准。
 

2013年暑假中 央 音 乐 学 院 校 外 音 乐 水 平 考 级(苏州考区)简章

  一、概 况

  中央音乐学院是我国唯一的一所重点高等音乐学府,也是唯一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的艺术院校。中央音乐学院校外音乐水平考级委员会由我院各专业的国家级专家、权威组成,在院学术委员会的领导下,本着普及音乐教育,提高我国音乐水平和国民音乐文化素养的宗旨,组织与领导音乐各专业的水平鉴定与考核工作,为业余学习音乐的人们提供国家级的社会普遍承认的权威性的水平鉴定,为学生的学习及音乐教师的教学提供一流的指导意见,以促进我国业余音乐教育事业逐步走向正规化、科学化。整个考级工作力求保持和发扬我院严谨的学术作风和优良传统,在严格、科学的组织与管理下进行,确保考级评定的权威性与公正性。

  1.考级专业:共开设22个专业。(苏州考区)开考专业如下:(以下英文字母为各专业的代号)

  B:钢 琴 C:电子琴 D:小提琴 E:成人声乐、少儿声乐 F:二 胡 G:琵 琶

  H:扬 琴 I:古 筝 J:笛 子 M:单簧管 N:长 笛 Q:萨克斯 U:中提琴

  2. 报考对象和条件:各专业演奏水平定为1-9级,9级为最高级(成人声乐专业最高级为8级、少儿声乐1—9级)。凡学过以上专业演奏(唱),具有一定程度者均可报名参加,年龄、地区不限。

  3. 考级点分布情况:除北京考区外,还在河北、天津、山西、山东、江苏、内蒙、青海、新疆、黑龙江、吉林、辽宁、安徽、浙江、河南、广东、广西、福建、海南、贵州、云南、湖南、湖北、甘肃等省市及香港、台湾地区和新加坡、马来西亚、加拿大、美国等国家设立了音乐考级点。#p#分页标题#e#

  二、报 名

  1. 报名时间:2013年4月1日--5月20日 (上午9:00-下午5:00双休日不休息)

  2. 报名地点:

  中央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苏州办公室

  (苏州东环路大润发现代创展大厦407室T:65153327 13861337286 )

  百家争鸣古筝艺术中心: (苏州干将东路857号瑞基大厦B座301室 电话: 65810750)

  木林森琴行: (苏州香城花园三区商业街105号 电话:0512-66151501 15651108806)

  博艺琴行: (相城区渭塘镇农贸市场南路22号 电话:15850201962)

  昆山哆唻咪艺术培训中心: (昆山市环北路46号 T:(0512)57505057)

  吴江爱弦琴行: (吴江松陵镇仲英大道仲英壴号商业广场205号 T:(0512)63023518)

  3. 报名手续:

  (1)准备好三张同一底片一寸免冠近照(彩色、黑白均可),先领取简章并认真阅读,如认同简章中各项规定和要求,再领取报名表报名。

  (2)报考四级以上(含四级)的考生必须出示我院前一级证书,无证书者应按“跳级”的有关规定报名。并加付前一级考试费。

  (3)到填表处认真填写报名表,要求如下:

  A. 字迹端正,项目齐全,内容正确。

  B. 姓名请注明汉语拼音。

  C. 在报名表上贴一张照片,第二、三张照片的背面请写上考生的姓名、专业、级别等三项内容。

  D. 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邮编及电话均要填写详细、准确、清楚,如因填写错误而无法联系,责任自负。

  E. 关于报考级别,请务必征求指导老师意见,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选定相应级别后再填表报名,报哪个级别,只准考哪个级别。

  F. 各专业考级费收费标准如下: 报名费20元 证 书 费 3 0 元

  一、二级100元 三、四级120元 五、 六级140元 七、八级 160元 九 级 180元 声乐钢琴伴奏50元 钢琴、古筝试琴费30元

  ☆友情提醒:办完报名手续后,不再办理改报、退报手续☆

  三、考试及发证

  1.考试时间:本次考级时间请在2013年6月25--30日前来苏州考级办公室(地址: 苏州东环路大润发现代创展大厦407室 T:65153327上午9:00—11:30、下午1:00—6:00、双休日不休息)。领取准考证时一并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

  2.考试要求:考试内容和方式严格按照各专业的考级教程、考级曲目及本简章第四部分“几点注意事项”中的有关规定进行。请考生按时在指定地点候考,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少儿、成人声乐考生统一使用钢琴伴奏)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3.查询考级结果:查询本次考级结果自正式考试之日算起一个月后登录:音华琴行网站查询。凭准考证到苏州办公考级室领取评审表(所有专业的考生不论通过还是不通过都会得到一份来自由各专业的国家级专家教授的考试评语)。

  4.发放证书:2013年10月25—30日(上午9:00—下午5:00)凭准考证到中央音乐学院苏州办公室(地址:苏州东环路大润发现代创展大厦407室)领取证书。

  四、几点注意事项

  为了满足广大考生及其家长的需要,特将有关考级报名及考试的若干规定内容再次通告如下:

  ◆所有专业考试时必须背谱,按各专业教程参加考试(年满25周岁人员可例外)。

  各专业4-9级、原则上不可跳级,如属第一次参加考级或有能力要求跳级的考生,需加试前一级的重点曲目(加试部分允许看谱演奏),并加付前一级考级费。 跳级加试具体要求如下: 钢琴:自选前一级大型乐曲一首;电子琴4-7级:自选前一级练习曲、乐曲各一首、8-9级自选两首乐曲及视奏(跳八级)、配伴奏(跳九级); 民乐类:自选前一级带*记号的乐曲一首; 管弦类:自选前一级协奏曲或与协奏曲同等份量的大型乐曲一首;

  钢琴(按所报级别)1、基本练习:一、二级自选一条2个升、降号以内的大调及其关系小调; 三、四级自选一条1个升、降号以上的大调及其关系小调;五、六级自选一条2个升、降号以上的大调及其关系小调;七、八级自选一条3个升、降号以上的大调及其关系小调;九级自选一条4个升、降号以上的大调及其关系小调。2、.练习曲、复调乐曲、大型乐曲、小型乐曲共四项,需从每个项目中自选1首(共4首,一级无大型乐曲,需自选2首小型乐曲)。

  电子琴(按所报级别)1、基本练习:一、二级按教程范围不变 、三级以上从教程每级最后的4个调中,抽考其中1个调。2、练习曲(不带自动伴奏与节奏的乐曲)自选1首。3、规定曲目(带自动伴奏的乐曲)自选2首,抽考其中1首。4、自选曲目:1首。5、七级加试视奏、八级加试配伴奏、九级加试即兴演奏的要求不变

  小提琴(按所报级别)1、音阶与琶音:自选一个调、六级以上增加三、六、八度双音音阶。2、练习曲:自选1首带*标记。3、协奏曲:按教程要求不变。4、中国乐曲、外国乐曲:自选其中1首; 八、九级必选外国乐曲。

  长笛(所报级别)1、基本练习:音阶、琶音自选2条。2、练习曲:自选2首。3、乐曲: 自选2首。

  萨克斯(按所报级别)1、基本练习:音阶、琶音、连音、吐音。2、练习曲:自选2首(其中1首带*标记)。3、中外乐曲: 自选1首。

  民乐类(按所报级别)(古筝、二胡、琵琶、扬琴、笛子)1、练习曲: 自选2首(其中1首带*标记)。2、乐曲: 自选2首(其中1首带*标记)

  ◆[苏州考区]《音乐基础知识》( 简称“音基” )测试的要求:

  A.凡报考我院各专业1—2级的考生,报名时无需出示《音基》测试的合格证书。少儿声乐对确有能力的考生积极鼓励报名参加《音基》一、二、三级测试考试。

  B.如果还没有《音基》测试一、二、三级合格证书者,2013年暑期各专业的考级照常可以报考,但考试通过后其证书代为保管,2013年10月25日起《音基》一、二、三级测试报完名后发放(未满7周岁及40周岁以上的考生可免“音基”证书,,但报名时须带户口本原件)。

  C.苏州考区报考三至六级需持有我院“音基”一级证书;报考七级需持有“音基”二级证书;报考八、九级需持有“音基”三级证书。

  D.2013年度《音基》一、二、三级测试报名定于2013年10月25日—11月25日。报名地点:中央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苏州办公室 (地址:东环路大润发现代创展大厦407室)#p#分页标题#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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