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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音乐学院2015年暑期音乐考级山西考区简章

更新时间:2015-08-13    来源/发布:乐器学习网    作者/编辑:乐器学习网

受中央音乐学院委托,中央音乐学院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于2015年继续进行。

     中央音乐学院是我国唯一的一所重点高等音乐学府,也是唯一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的艺术院校。在院学术委员会的领导下,本着普及音乐教育,提高我国音乐水平和国民音乐文化素养的宗旨,组织与领导音乐各专业的水平鉴定与考核工作,为业余学习音乐的人们提供国家级的社会普遍承认的权威性的水平鉴定,为学生的学习及音乐教师的教学提供一流的指导意见,以促进我国业余音乐教育事业逐步走向正规化、科学化。整个考级工作力求保持和发扬我院严谨的学术作风和优良传统,在严格、科学的组织与管理下进行,确保考级评定的权威性与公正性。 

 

一、考级专业 :  中央音乐学院((山西太原、大同))考区共开设15个专业:B:钢琴、C:电子琴、D:小提琴、F:二胡、G:琵琶、H:扬琴、J:笛子、I:古筝、M:单簧管、N:长笛、O:小号、P:小军鼓Q:萨克斯 、 R:圆号(以上拉丁字母为各专业的代号),音乐基础知识。

 

二、 报考对象和条件:

   各专业演奏水平定为1-9级,9级为最高级,凡学过以上专业演奏,具有一定程度者均可报名参加,年龄、地区不限。

 

三、报名: 

  1、 太原地区2015年8月15日至30日  

          山西艺术职业学院音乐系    13935130092

 

2 、 一律现场报名,准备三张同底一寸免冠彩色近照,填写报名表(本网站下载( A4纸打印)。

报考各专业需出示音乐基础知识(初级)证书复印件( A4纸)。

 

3 、收费标准:(元)

一级   200   二级   260   三级   320    四级   370   五级   420

六级   460   七级   500   八级   530    九级   560

音基200元    

(音基考试自备2B铅笔、橡皮、中性笔)

凡办完报名手续之后,一律不再办理改报、退报手续。 

 

4、考试时间:2015年10月17、18日

考试考场安排与发榜请扫描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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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次考级的内容、要求及注意事项如有变动,均以报名时颁发的该期考级简章中的规定为准。

山西考区咨询电话:  13935130092    刘老师

 

各专业曲目要求:

 关于个别考级专业调整曲目范围

A 手风琴(按所报级别)

一律使用第二套考级教程

1、音阶与琶音:按教程规定

2、练习曲:自选1首

3、复调乐曲:二级以上自选1首

4、中、外乐曲:两项中自选1首(二级从两项中各选1首,以替代复调乐曲)

5、配伴奏测试:仅限九级及演奏级,具体要求:评委提供8小节的旋律,由考生配伴奏。第一遍配左手伴奏,第二,三遍稍加不同变奏(左右手均可)

 

B 钢琴(按所报级别)

1、基本练习:   新教程:

  一、二级自选一条2个升、降号以内的大调及其关系小调;

  三、四级自选一条1个升、降号以上的大调及其关系小调;

  五、六级自选一条2个升、降号以上的大调及其关系小调;

  七、八级自选一条3个升、降号以上的大调及其关系小调;

  九级自选一条4个升、降号以上的大调及其关系小调

2、练习曲、复调乐曲、大型乐曲、小型乐曲共四项,需从每个项目中自选1首(共4首,一级无大型乐曲,需自选2首小型乐曲)

3、旧教程:基本练习及乐曲部分均按原教材要求不变

 

C、电子琴(按所报级别)

1、基本练习:一、二级按教程范围不变 、三级以上从教程每级最后的4个调中,抽考其中1个调

2、练习曲(不带自动伴奏与节奏的乐曲):自选1首

3、规定曲目(带自动伴奏的乐曲):自选2首,抽考其中1首

4、自选曲目:1首

5、 七级加试视奏、八级加试配伴奏、九级加试即兴演奏的要求不变

 

D、小提琴(按所报级别)

1、音阶与琶音:自选一个调、六级以上增加三、六、八度双音音阶

2、练习曲:自选1首带*标记

3、协奏曲:按教程要求不变

4、中国乐曲、外国乐曲:自选其中1首; 八、九级必选外国乐曲

5、演奏级:按教程要求不变

 

L、大提琴(按所报级别)  A B C三套曲目不可混用 

1、基本练习:音阶、琶音自选1条、 八、九级增加三、六、八度双音音阶

2:练习曲: 自选1首

3、中外乐曲: 自选1首

4、奏鸣曲、协奏曲: 七级以下自选1首   八、九级必选协奏曲

N、长笛(按所报级别)

1、基本练习: 音阶、琶音自选1条

2、练习曲: 自选2首

3、乐曲: 自选1首

 

M、单簧管(按所报级别)  

Q、萨克斯(按所报级别)

1、基本练习:音阶、琶音、连音、吐音

2、练习曲:自选2首(其中1首需带*标记)

3、中外乐曲: 自选1首

 

民乐类(按所报级别)

(古筝、二胡、琵琶、扬琴、笛子)

1、练习曲: 自选1首带*标记

2、乐曲: 自选2首带*标记

备注:各专业练习曲部分考试时可以看谱,鼓励背谱。

民乐、电子琴、小提琴、小号、单簧管等新、老教材均可使用,但不可混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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