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会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委托,将从2017年暑期开始继续在辽宁省举办音乐考级,现将有关考级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区
辽宁省内分设沈阳、大连、鞍山、抚顺、本溪、锦州、丹东、盘锦、辽阳、营口、朝阳、葫芦岛、阜新、铁岭十四个考点。
二、开设项目
钢琴、小提琴、手风琴、电子琴(单排键、双排键)、萨克斯、单簧管、小号、长笛、二胡、琵琶、古筝、笛子、扬琴、成人歌唱、少儿歌唱、古典吉他、小军鼓、爵士鼓、音乐听力。
三、报名地点
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94号星光大厦300室,辽宁省音乐家协会考级办。电话:024-22857805.
大连市:西岗区长白街6号,大连市音乐家协会。电话:0411-83690191.赵老师: 130-19411337
鞍山市:鞍山格月时代琴行(鞍山市铁东区工农街21—S6号)。电话:0412-2278833. 13354121877
抚顺市:东六路13号市文联7楼。电话:024-52627654. 15804134321
本溪市:本溪市文联 0414-7259608 13390171062 本溪市青少年宫 0414-42818625
锦州市:锦州市音乐家协会(和平路三段82号)。电话:0416-2949159、0416-3158566(朗琴艺校)
丹东市:丹东市美术馆 电话:0415-3186016.龙盛琴行: 0415-2161887. 文联:0415-2131321.
盘锦市:盘锦市音乐家协会 电话:0427-2884418. 15142716669
辽阳市:辽阳市白塔区民主路14号,辽阳市艺术馆培训部。电话: 0419-3794318 15902462400.
营口市:营口市雅韵琴行。电话:0417-4817788.15142716669
朝阳市:朝阳市音乐家协会, 朝阳市圣达电脑商城8楼1号。电话:0421-2619119、 13008249119.
葫芦岛市:葫芦岛市音乐家协会小松鼠琴行。电话: 0429-2125007、 0429-2129007.
阜新市:阜新市音乐家协会 电话:13464882213。福音艺术学校 电话:0418-3971888.
铁岭市:铁岭市文联文化产业部(凡河新区金沙江路30号)。电话:024-72896022. 18641066009
四、报名时间
将于2017年5月20日开始至6月10日为止,逾期恕不受理。
五、报名办法
(一)现场报名
1、报名者须带报考费及考生同一底版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三张,按要求填写报名表,2017年暑期开始必须填写身份证号。
2、考生需准确填写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报考专业、级别、身份证号、指导教师等信息。考生姓名中的多音字、冷僻字须注明读音,填表字迹不要潦草。
3、交纳照片、报考费及填好的报名表,办理准考证。
4、报名之前须征求指导教师意见,按本人实际程度报考,报名之后不得改级,不予退款。
5、考级条件:非专业人员,不限国籍、居留地、年龄(少儿歌唱考级参加者要求年龄在6岁至16岁,即200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且未曾变声的少年儿童)、性别均可报名。
(二)网上报名
登录辽宁省音乐家协会官方网站http://www.lnyx.org/或中音在线网站www.musiceol.com,点击“中国音协考级辽宁考区报名及查询系统”→“考级报名”,进入“考级报名”页面;正确填写相关信息后点击“提交”,进入缴费页面,然后(通过支付宝、网银、银行转账)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系统将生成一个准考证号,请点击“查看”按钮查看和打印准考证,请打印准考证作为考试凭据。注:网上报名的考生请在考试当天必带一张写有姓名、考号的小二寸照片(证书用)。
※六、考级时间、考场及地点
沈阳考级时间大约安排在2017年8月初。具体考试时间和考场可从2017年7月15日起登陆辽宁省音乐家协会官方网站http://www.lnyx.org/或中音在线网站www.musiceol.com,查询考场及考试时间,考试结束10日后查询考试成绩。
考试地点:沈阳儿童活动中心(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207号)
乘车线路:109、214、126、238、272、286、152、333,儿童活动中心(或夏宫)站下或地铁2号线市图书馆站(C出口)。
各市考级时间将于2017年7月15日在各报名地点公布。请考生和家长持准考证按时到报名处看通知,公布时只写准考证号,不写姓名。
七、考级注意事项
1. 考生必须在指定时间、地点按编排顺序进入考场,不到者即为自动弃权。
2. 考生进入考场前须向工作人员出示准考证,准考证不得转让,如准考证与考生不符,工作人员可收回准考证并免去考试资格,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3. 家长不得进入考场,不得以任何方式与评委接触,评委不回答考生及家长任何问题。
4. 考试时除特殊要求之外一律背谱(考生可带乐谱进入考场,以备评委查核及特殊情况时使用)。
5. 参加考试的考生除钢琴、古筝、爵士鼓、小军鼓、扬琴以外的乐器均需自带。
八、各科目考试内容与要求:
(一) 钢琴
1、教材:《全国钢琴演奏考级作品集(新编第一版)》(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周铭孙,大众文艺出版是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
(二) 小提琴
1、教材:《全国小提琴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三套)》(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蒋雄达,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全国小提琴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三套)》,考试要求见教材。
注:考生在演奏新教材六、七、八级双音音阶时,三、六、八度均可演奏一个半八度,即由第一音演奏到第十二音后省略高把五个音,然后下行 ;
(三) 手风琴
1、教材:《全国手风琴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三套)》(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李遇秋,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
(四) 电子琴(单排键)
1、教材《全国电子琴考级作品集(第四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中国音乐家协会电子琴学会编,主编:王梅贞,执行主编:芦小鸥 大众文艺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
①基本练习:在与报考级别(1—10级)相应的“基本练习”中由考官抽查一组。
②练 习 曲:在与报考级别(1—10级)相应的“练习曲”中由考生自选1首背谱演奏。
③乐 曲:在与报考级别(1—10级)相应的“乐曲”中由考生自选2首,用多指和弦方式背谱演奏。
④视 奏:报考7-8级的考生,由考官指定一条与本教材“视奏练习课题”难易程度相当的题目。
⑤编配伴奏:报考9-10级的考生,由考官指定一条与本教材“为旋律配伴奏练习课题”难易程度相当的题目。
关于用重奏曲目代替乐曲:上述两首乐曲可用电子琴重奏曲目代替。重奏曲目的考试教材是《全国电子琴演奏(业余)考级重奏作品集第一级至第九级》(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执行主编:王梅贞,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2001年8月初版),中国音协考级委员会对此教材进行了各级别曲目的调整,使原来的1至9级,调整为1至10级,按照《中国音协重奏作品级别调整曲目安排方案(1级至10级)》选择曲目。
选择以重奏曲目代替乐曲的,由报考同一级别的考生自愿结合,每4人为一组。4人必须都是正式考生,不得有陪考。
以重奏曲代替乐曲的具体考试情形是:4位考生在逐人完成《全国电子琴考级作品集(第四套)》的基本练习及一首练习曲后,再合作选奏一首或两首重奏曲代替乐曲(若只选考一首重奏曲,就还须每人再弹一首乐曲;若选考两首重奏曲,就无须再弹乐曲。重奏不要求背谱)。
选择重奏的4位考生,必须同时履行报名手续。并在报名时向工作人员声明参加重奏考级,工作人员将单独安排重奏考生的报名事宜。
双排键 电子琴
教材:(1)《全国双排键电子琴考级作品集》(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指行主编:朱磊,上海音乐出版社出版)
(2)《全国电子琴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立式双排键电子琴)》(中国音乐家协会全国乐器演奏(业余)考级委员会电子琴专家委员会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