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2018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录取原则
录取原则
1、学校根据考生文化测试情况,划定文化测试合格线。达到文化测试合格线的考生根据艺术专项复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艺术专项拟签约数,依据教育部有关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文件精神确定合格名单和相应高考录取优惠政策。
考生专项复试成绩及文化测试成绩、合格情况将在华东师范大学招生网上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询。合格名单将按教育部有关要求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各省招生管理部门审核后将进行公示。确定公示并审核无误的考生在2018年可按高水平艺术团进行填报志愿和录取。
2、学校将与确定公示并审核无误的考生签订书面协议。具体要求以书面通知为准。
3、考生报名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发现,取消继续参与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已经获得合格考生认定资格的,则取消认定;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所有报名材料均不退回,请自行备份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