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
以适应基础教育改革,推动地方教育事业和社会经济发展为目标, 培养“厚基础、宽口径、强素质”,人格健全,个性鲜明,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适应当代基础教育事业发展和改革需要,成为一专多能、高素质的、能在中等学校和小学进行音乐教学、音乐表演及组织课外文艺活动和竞赛工作的其他教育工作者。
二、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不断追求新知识、实事求是、独立思考、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文明素质、心理素质,具备一定的美学修养;
2、具有较扎实的音乐基础理论知识和运用能力,其中包括良好的音乐听觉和视唱能力、基本的音乐技术理论知识和初步的运用技能,比较好的音乐分析能力,掌握基本的中外音乐历史知识和一定数量的优秀中外作曲家的作品,并能够利用这些知识和技能解决音乐教学的基本问题;
3、具有一定程度的声乐演唱能力、钢琴演奏和伴奏能力,初步掌握一件乐器的演奏方法;能够在中等学校和小学组织音乐课堂教学和课外音乐活动;
4、具备良好的教师职业素养和从事音乐教学的基本能力;熟悉教育法规,掌握音乐教育理论的基本知识并形成初步音乐教学实践能力;
5、了解音乐教育领域的发展趋势,了解相关学科的一般知识和基本理论,通过学科间的渗透,获得广泛的文化素养;
6、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班级管理能力;
三、主要课程
音乐基本理论、视唱练耳、声乐、钢琴、和声、曲式与作品分析、指挥与合唱、钢琴伴奏与编配、音乐教学论。形体训练与舞蹈编排、艺术概论、民族民间音乐概论、中国音乐史概论、外国音乐史概论、歌曲写作基础、配器基础。
四、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包括专业实习、教育实习、社会调查、舞台艺术实践、军事训练等。
五、修业年限
本专业为四年制本科
六、就业方向
学生毕业后能够在中小学、专业团体等相关部门从事教育教学、创作、研究、表演、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