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谱介绍及分类
简谱的定义:简谱就是以 1、2、3、4、5、6、7七个音符、休止O,以及一些其他记号,表示音的高低、长短、强弱、快慢的记谱法。
简谱,是指一种简易的记谱法。有字母简谱和数字简谱两种。其起源于18世纪的法国,后经德国人改良,遂成今日之貌。一般所称的科谱,系指数字简谱。
数字简谱以可动唱名法为基础,用1、2、3、4、5、6、7代表音阶中的7个基本音级,读音为do、re、mi、fa、sol、la、si,休止以O表示。每一个数字的时值名相当于五线谱的4分音符。
简谱的分类:
数字简谱
数字简谱的雏形初见于16世纪的欧洲,那时有一个天主教的修道士名为苏埃蒂;他用1、2、3、4、5、6、7来代表七个音来写谱教歌,尔后写了一本小册子名为《学习素歌和音乐的新方法》,那时西方人极注重发明创造和版权等个人成绩,才被记载入史册。18世纪时法国人,名卢梭;1742年在法国巴黎向科学院宣读了一篇论文《音乐新符号建议书》再提这“数字简谱”,因当时他写《忏悔录》一书,反而名声大增。人一出名,书也出名,《音乐新符号建议书》也被人重视了。18世纪中叶此后,又有一批法国的音乐家、医生、数学家等把“数字简谱”加以整理,完善。19世纪,经过P·加兰、A·帕里斯和E·J·M·谢韦3人的继续改进和推广,才在群众中得到广泛使用。因此这种简谱在西方被称为“加—帕—谢氏记谱法”。 在1882年这种记谱法传入日本,1904年再由沈心工等传入中国。1904年沈心工编著出版的《学校唱歌集》是中国最早自编的一本简谱歌集;之后逐步普及到各地的学校,30年代随着救亡歌咏运动的开展,简谱得以在群众中广泛流传。
字母简谱
关于字母简谱,主要为美英等国所通用。其中如H.C.格洛弗首创,J.柯温完成的可动唱名法。它以d、r、m、f、s、l、t,7个字母作为基本音符,其中除第7音读作ti外,其余各音与数字简谱的读音一样。有关半音的记法:遇升高时一律加e,降低时一律加a,高八度在右上角标1,低八度在右下角标1。其时值及节拍则以纵线表示强拍,双点表示弱拍;横线表示延长,单点表示数音连结成一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