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发展民族音乐艺术为要务。进一步促进民族声乐艺术的发展,更快地提高全国民族声乐的教学水平,使其在理论上更系统化、学术上更多元化、风格上更民族化、技术上更科学化,更快、更多地培养大量优秀的民族声乐人才。
二、主办单位:
中国民族声乐艺术研究会
中国音乐学院
浙江传媒学院音乐学院
三、协办单位: (排名不分先后)
沈阳音乐学院
上海音乐学院
天津音乐学院
星海音乐学院
武汉音乐学院
西安音乐学院
四川音乐学院
中央民族大学音乐学院
南京艺术学院
四、参赛范围和分组
1、 全国高等艺术院校在籍的民族声乐专业本科生、研究生和45岁以下从事本专业教学的在职青年教师。(以下简称高等艺术院校)
2、 全国师范院校中的音乐学院(系)、艺术学院(系);综合院校中的音乐学院(系)、艺术学院(系);职业艺术学院;高等艺术院校中的音乐教育专业(系)的在籍的学习民族声乐专业的本科生、研究生和45岁以下教学的在职青年教师。(以下简称综合、师范类院校)
3、 已获以上院校录取通知书的2014级研究生和2014届本科毕业生。
4、 比赛按高等艺术院校“本科生组”“研究生组”“教师组”和综合、师范类院校“本科生组”“研究生组”“教师组”六个组别进行。
五、赛区分布:
北京赛区:在中国音乐学院进行
(包括:北京地区设有民族声乐专业的所有高校)。
天津赛区:在天津音乐学院
(包括:天津市、山西省、河北省、山东省、设有民族声乐专业的所有高校)。
沈阳赛区:在沈阳音乐学院进行
(包括: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内蒙古自治区设有民族声乐专业的所有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