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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全国高等院校民族声乐大赛章程

更新时间:2014-04-09    来源/发布:乐器学习网    作者/编辑:乐器学习网

  西安赛区:在西安音乐学院进行

  (包括: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设有民族声乐专业的所有高校)。

  四川赛区:在四川音乐学院进行

  (包括:云南省、贵州省、四川省、重庆市、西藏藏族自治区设有民族声乐专业的所有高校)。

  武汉赛区:在武汉音乐学院进行

  (包括: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设有民族声乐专业的所有高校)。

  广州赛区:在广州星海音乐学院进行

  (包括: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福建省、海南省、港、澳地区、台湾设有民族声乐专业的所有高校)。

  南京赛区:在南京艺术学院音乐学院进行

  (包括:江苏省、安徽省、江西省、浙江省、上海市设有民族声乐专业的所有高校)。

  六、 区赛组委会

  1、各个赛区在大赛组委会指导下设立区赛组委会。区赛组委会名单产生后3日内报到北京大赛组委会。

  2、区赛组委会负责本区赛事的组织、领导工作。

  七、选手报名

  1、初赛报名时间:2014年4月10日开始

  (由各院校自行组织报名)。

  2、选手需填写选手报名表、交2寸彩色近照4张。

  3、进入半决赛选手需交个人艺术简历一份(千字以内)、近期艺术照或个人生活照一张。

  八、比赛时间、地点

  大赛2个组别各分初赛、区赛、半决赛、决赛四个阶段进行

  1、初 赛:2014年4月20日——5月20日期间,由各院校在院内自行组织。各校进入区赛名额由区赛组委会决定。

  2、区 賽:2014年6月1日---6月20日内在各赛区分别进行。各赛区分别产生参加半决赛选手40名(高等艺术院校本科生组8名;研究生组6名;教师组6名;综合、师范类院校本科组8人;研究生组6人;教师组6人)。赛区组委会在区赛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选手名单及选手照片、艺术简历及相关资料送报到北京大赛组委会。

  3、半决赛:2014年7月24日—7月29日在北京中国音乐学院进行。半决赛产生参加决赛选手100名(高等艺术院校本科生组20人;研究生组15人;教师组15人;综合、师范类院校本科组20人;研究生组15人;教师组15人)。

  4、决 赛:2014年9月最后一周在浙江传媒学院音乐学院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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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声乐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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