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填写准考证要求:
1、字迹清楚、项目齐全、内容准确,考生姓名中的多音、冷僻、异体字均须注明汉语拼音。
2、联系电话请留能在工作时间内联系的号码,并写清联系人姓名及指导教师姓名、单位、联系电话。
3、替考生报名,有些项目不明的一定要问清后再填,否则发生差错责任自负。
五、石家庄考点 电子琴、二胡、古筝三个专业自2007年开始已调整为每年寒暑假两次考级,寒假考级事宜详见寒假期间的考级简章,请考生结合实际情况选择考级时间。
六、各科目考级内容及要求:
(一) 钢琴:
1、教材:《全国钢琴演奏考级作品集(新编第一版)》(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周铭孙,大众文艺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
(二) 小提琴:
1、教材:
《全国小提琴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三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蒋雄达,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
《全国小提琴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三套)》,考试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注:考生在演奏六、七、八级双音音阶时,三、六、八度均可演奏一个半八度,即由第一音演奏到第十二音后省略高把五个音,然后下行。
(三) 手风琴:
1、教材:
《全国手风琴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三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李遇秋,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
(四):电子琴
单排键电子琴
1、教材
《全国电子琴考级作品集(第四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中国音乐家协会电子琴学会编,主编:王梅贞,执行主编:芦小鸥 大众文艺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
①基本练习:在与报考级别(1—10级)相应的“基本练习”中由考官抽查一组。
②练 习 曲:在与报考级别(1—10级)相应的“练习曲”中由考生自选1首背谱演奏。
③乐曲:在与报考级别(1—10级)相应的“乐曲”中由考生自选2首,用多指和弦方式背谱演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