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 古典吉他:
1、教材:《全国古典吉他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一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王友民,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十七) 小军鼓、爵士鼓:
1、教材:《全国小军鼓、爵士鼓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一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与中国音乐家协会管乐学会编,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十八) 次中音号、上低音号:
1、教材:《全国次中音号、上低音号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一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与中国音乐家协会管乐学会编,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十九) 音乐听力:
1、教材:《全国音乐听力考级教程》(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赵易山主编,上海音乐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试要求与形式》
七、几点注意事项:
1、考生请于10月8日后登录中国音乐家协会官方网站www.chnmusic.org进入考级栏目查询考级成绩。
2、石家庄考点考级通过者名单可于考级结束15日后登陆燕赵音乐网http://www.hebmusic.com“河北音协”考级专版查询。也可在省音协、秦川艺校看榜,只公布考生准考证号后四位。
3、当地考生因故参加外市考点的考级,则由本人向其考点负责人联系。
4、未通过者凭准考证退还办证费。
5、所有考级专业的考生,演奏时除视奏曲目外,一律要求背谱演奏;考试中评委可要求考生在乐曲的任何段落开始或结束演奏。
6、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未带准考证者视为自动弃权。请考生注意,不要用手将准考证照片上的公章抹掉,以免在进入考场时引起误会。如有在考前丢失准考证者,须及时与省音协考级办联系补办事宜。考级结束后,还须凭准考证领取证书及评语,故请考生务必保管好准考证。
7、参加二胡、琵琶、小提琴、手风琴、萨克斯考级者均需自带乐器。小提琴一至五级的考生可由我会请有关教师帮助调音;六至十级考生则需自己调音(最好自带音叉或校音器),建议考生携带备用琴弦。自带电子琴者自备电池、变压器。
对本简章仍有疑问者,请直接与我会考级办咨询。联系电话:0311—87825222
全国音乐考级河北考区办公室
201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