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第三届江苏紫金合唱节合唱比赛方案
一、组织架构
主办单位: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省委外宣办、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总工会、省文联。
承办单位:江苏省音乐家协会
协办单位:省演艺集团、省广电总台、江苏大剧院、省音协合唱联盟
特别支持:中国音协合唱联盟
二、参赛对象
本次合唱比赛分三大组别:少儿组(童声、少年)、成人A组、成人B组。
1、少儿组(童声组):年龄在12周岁以下的省内儿童合唱团体,人数不少于40人、不超过60人。
少儿组(少年组):年龄在13至17周岁的省内儿童合唱团体,人数不少于40人、不超过60人。
2、成人A组:含混声、男声、女声,年龄在18周岁至40周岁的省内合唱团体,人数不少于40人、不超过60人(男声、女声合唱不少于20人)。
3、成人B组:含混声、男声、女声,年龄在40周岁以上的省内合唱团体,人数不少于40人、不超过60人(男声、女声合唱不少于20人)。
三、参赛办法
比赛分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进行。具体时间节点为:
初赛:各市和省属单位5月9日前通过初赛完成选拔。5月15日前,各市报送3支队伍,省属单位和驻宁高校各报送5支队伍至江苏省音乐家协会(不接受各合唱队单独报名)。
复赛:6月3日至6月7日在江苏大剧院音乐厅举行,根据报送情况确定比赛场次。复赛报名时须提供参赛队演唱曲目的完整合唱谱一式10份,并填写报名表(见附件4),同时提供合唱团简介及合唱团演唱照片电子版2张。
决赛:6月8日至9日
(1)报名地点:
南京市梦都大街50号省音协415室。
(2)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彤、吴芳
联系电话:025-83572076、8357207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邮编:210019
四、参赛曲目
1、复赛与决赛每轮比赛均各演唱两首曲目(复赛自选两首曲目,决赛曲目一首为组委会推荐曲目、一首为自选,可与复赛相同)。曲目应选择艺术性较强、能显示合唱团艺术水准、内容以讴歌新时代,体现爱党、爱国、爱家乡、建设美好新江苏情怀的作品。曲目如涉及政治、外交、民族、宗教等敏感问题,组委会有权要求更改曲目。
2、复赛演唱总时间不得超过12分钟,决赛演唱总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3、演唱风格、表现方式不限。
4、决赛规定曲目将于4月下旬在省音协官网(www.江苏音协.com)公布。
五、参赛要求
1、各轮比赛均不使用音响设备,伴奏、指挥人数不超过5人。
2、比赛允许各合唱队外聘指挥,但每轮比赛时每一位指挥只能指挥一个合唱队。
3、参赛的合唱团员必须是非职业歌手,比赛中各团团员不得跨团比赛。各团报名时需附参赛团员名单(见附件5)。
4、初赛时各团队产生的各项费用由各市、各单位承担。大赛组委会只对进入复赛和决赛的团队发生的相关费用给予适当的补助。
5、对于严重违反比赛规定的团队和个人,由组委会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的处罚。
六、比赛评选
1、由全国和本省音乐界专家、知名文化媒体记者组成评委会,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选。
2、设监审组对比赛中产生的分歧及评分争议进行公平公正的仲裁。
3、聘请南京市公证处公证员,全程参与监督公证。
七、奖项设置
1、本届比赛每组别设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优秀演唱奖若干名。
2、本届比赛设优秀组织奖6名,组织奖若干名。
3、本届比赛另设优秀指挥奖3名,优秀钢琴伴奏奖3名。
组委会有权根据比赛情况调整奖项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