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第三届江苏紫金合唱节合唱作品征集评选活动方案
第三届江苏紫金合唱节合唱作品征集评选活动方案
一、组织架构
主办单位: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省委外宣办、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总工会、省文联。
承办单位:江苏省音乐家协会
协办单位:省演艺集团、省广电总台、江苏大剧院、省音协合唱联盟
特别支持:中国音协合唱联盟
二、作品要求
1、报送作品应为本省作者作曲(词作者不限)的合唱作品。已获省级以上奖项的作品不在评奖范围之内。
2、2013年1月1日以来创作的内容以歌颂党、祖国和人民、弘扬时代主旋律的歌曲作品(南京大屠杀祭奠80周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新四军成立80周年、喜迎党的19大召开)。
3、参选作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其它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
4、参选作品自送交征集评选活动之日起,即同意江苏省音协对作品具有非商业的宣传推广使用权,可以通过广播、电视、信息网络等各种传播方式向社会宣传。
三、报送办法
1、作者须提交应征作品歌谱,一式十份,要求谱面清晰,标明速度,并隐去作者姓名。填写《作品征集评选登记表》(见附件6),附录音小样。
2、作品录音小样请报送至:[email protected],音频限mp3格式,文件不超过10MB。文件名请按“合唱作品-曲目名称-作曲者”格式命名。(无录音小样不得参选)。
3、作者提交作品不得超过三首(超过报送无效);
应征参评的乐谱与录音小样恕不退还。
4、上述材料请于2017年4月20日前(以邮戳为准)寄送至:南京市梦都大街50号省文联415室省音乐家协会
邮编:210019 联系人:吴芳 电话:025-83572077
四、评选及推广
1、邀请知名音乐家组成评委会对作品进行评选,有作品参选者不担任评委。
2、本次评选将评选出6首优秀作品奖、6首作品奖给予奖励。
组委会有权根据报名及评奖情况调整奖项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