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演奏中应强调力度与音色的对比、演奏的投入及较好的音乐表现力。做到强而不噪、轻而不虚、快而不赶、慢而不拖。
七级的演奏提示及要求:
1、进一步提高各类摇指(短摇、长摇、扫摇、八度摇、多弦摇等)、快四点、快速分指弹奏、琶音等综合技法及双手配合的演奏能力。
2、传统乐曲要求在掌握风格特点上准确、到位;创作或改编乐曲要求技术娴熟、演奏完整。
3、演奏中强调乐句、乐段的划分;气口掌握的分寸;音乐层次的安排;气息的通顺及自如运用。处理好全曲音乐语句关系及表现方式。
八级演奏提示及要求:
1、巩固并熟练掌握各类技巧,加强指力、耐力、爆发力及速度等方面的训练,强调技术的完整性及把握性。
2、传统乐曲方面要求较准确地掌握山东、河南、潮州、客家、浙江等各流派代表曲目的技法、风格特点、加花变奏及调性规律等;创作或改编的乐曲方面应注意变化音、临时升降号掌握及训练,并要求做到演奏熟练,无明显技术障碍。
3、必须达到乐曲所规定的速度、力度及情绪要求,对音乐的表达要有一定的深度,并努力培养五线谱的视奏能力。
九级演奏提示与要求:
1、双手各类技巧更加巩固和熟练运用,快速弹奏时应尽量以最小的动作去完成最快的速度,并提高复调性乐曲的演奏能力。
2、掌握传统、创作或改编、移植的经典代表曲目 及技术难度较高的曲目,并进行一些新创作的现代乐曲的学习。
3、演奏中处理好左右手之间的主次关系;强调音乐内涵的正确表达,演奏上要有一定的张力,既要讲究音乐表现的细腻与夸张,同时又不能失去音乐本身的朴素与自然。
十级演奏提示与要求:
1、通过一定数量、一定难度的各类技巧训练,具备起扎实的基本功和较强的演奏能力,为进一步综合性的提高作必要的准备。
2、传统、创作或改编、移植类代表性曲目要进一步学习与积累。
3、演奏上要求做到对乐曲音乐风格、音乐形象把握的准确性,具备较强的音乐表现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