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查目标
1、要求考生系统掌握音乐教育学科的基础理论,并能运用相关理论和方法分析、解决音乐教学中的实际问题。
2、应熟悉各阶段学校音乐教学概况,掌握相应的教学技能、方法和相关知识,具有从事本专业工作和开展科学研究的潜力。
3、要求考生具有相应人文素质、科学素质、专业素质和创新精神。
二、考查内容
第一章 音乐教育学概述
音乐教育学的研究对象
音乐教育学的学科属性;音乐教育学的研究对象、研究范围;音乐教育学、音乐教学论与音乐教学法之间的区别及联系;
我国音乐教育学的形成与发展
1907年公立小学正式设置了音乐课程,定名为“乐歌”、“唱歌”课;蔡元培对音乐教育的影响;1922年的“壬戌学制”,采纳了陶行知先生以“教学法”代替“教授法”的主张;对我国音乐教育学发展有重大影响的事件。
第二章 中国音乐教育史
中国古代音乐教育
西周乐教的内容、周代乐教的基本特征及审美意识;孔子的音乐教育思想;汉乐府的音乐教育活动;明清时期戏曲音乐的传教与教学理论、明清时期中西音乐交流中的音乐教育行为。
20世纪学校音乐教育
20世纪学校音乐教育史的分期及发展特点;学堂乐歌的兴起、发展及其历史影响;五四时期的学校音乐教育;改革开放时期的学校音乐教育。
第三章 音乐教育的哲学基础
哲学思考的必要性
对音乐教师来说,探讨他们周围世界的性质,至少有以下四点实践意义:
1、音乐教师的决策和行动是不可避免的。
2、全面系统地了解哲学,有助于指导人的行动。
3、音乐教师在工作中应该具备稳定的教学风格。
4、从广义的音乐教育到具体的音乐课程,音乐教师都需要具备一种明确的理论认识。
四种基本哲学观点
理解和掌握自然主义、唯心主义、实在主义、实用主义四种哲学观的渊源及基本观点。
四种哲学观点的比较
四种哲学观点的主要分歧、它们各自的优点及缺点。
四种哲学与教育
与四种哲学观点相对应的各种教育思想、教育主张及教学策略;各自的优缺点。
第四章 音乐教育的美学基础
学校音乐和艺术教育的论证
学校课程为什么应该包括音乐和艺术?理解和掌握有关此问题的各种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