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琴音乐从其表现特征来看,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予以分类归纳:
1、借用文学作品的意境,用文学性或诗化的标题揭示乐曲内容。这里主要有两种表现方式:一种用具像标题揭示乐曲内容,如:《酒狂》、《列子御风》、《頤真》、《捣衣》、《静观吟》、《水龙吟》、《忆故人》;另一种则用较抽象的标题来揭示具像的文学性内容。有些古琴曲,其标题未必十分具体,如“引”(一种文体名,大略如序而稍为短简;乐曲体裁之一,有序奏之意)、“操”(琴曲的一种。应劭《风俗通?声音》:“其遇闭塞忧愁而作者,命其曲曰操”)等,但其所包含的内容却往往带有相当具体的文学性指向:《思贤操》、《倚兰操》、《普庵咒(释谈章)》、《良宵引》、《龙翔操》、《古神化引》、《别鹤操》、《风雷引》、《水仙操》、《文王操》。
2、借用诗的意境,中国古琴音乐的标题很多都与诗歌、诗词有着密切的联系。从创作思维上看,这种联系除了中国音乐本身与文学的历史渊源外,更重要的是它借用了文学(特别是诗)的意境作为创作的主导思想来谱写音乐,从而使诗与音乐在更高的层面上达到一种和谐与统一。而从创作手法上看,这种联系主要通过两种不同的方式来体现:
a、用诗人的有关诗篇作为乐曲的题词,以指示音乐的情感倾向:《离骚》、《幽兰》、《欸乃》、《佩兰》、《秋江夜泊》、《羽化登仙》、《古怨》、《关山月》。
b、用诗歌或诗词的内容,创造出与之相对应的音乐:《关雎》、《酔翁吟》、《渔歌调》、《鹤舞洞天》、《桃源春晓》、《凤凰台上忆吹箫》、《大雅》、《胡笳十八拍》。
3、借用情的意境,首先我要说明的是,这里的“情”字不单单是指情感,更多的是指“情节”即音乐通过对情节的“叙述”来塑造与之相应的意境。但需要指出的是,这种说明并不否认情节中的情感因素,只不过这一类音乐作品对情节的“叙述”往往多于情感的流露,且音乐的标题也多为对情节的概括而并非情感的升华。具体的说,这类音乐作品是从历史故事、寓言故事或其他艺术作品中获取灵感,并作直观的、具象的描绘,突出其性格化的方面,使音乐的特性与文学作品的意境一致:《昭君怨》、《楚歌》、《泣颜回》、《鸥鹭忘机》、《屈原问渡》、《苏武思君》、《汉宫秋》、《凤求凰》、《圯桥进履》、《禹会涂山》、《庄周梦蝶》、《神话引》、《泽畔吟》、《伯牙吊子期》、《广陵散(聂政刺韩王曲)》、《饮马长城窑》、《墨子悲歌》、《湘妃怨》、《南风歌》、《苍梧怨》、《获麟》、《扊扅歌》、《长门怨》。
4,借用画的意境,顾名思义,就是将艺术画面(自然景观、人文景观)转变为音乐的画面,通过音乐所具有的描绘性和抒情性从而使作品达到一种以景抒情、情寄于景、情景交融的意境。且音乐的标题提供了提示这种意境的最直观的途径,如:《阳春白雪》、《石上流泉》、《潇湘水云》、《高山》、《流水》、《泛沧浪》、《梧叶舞秋风》、《醉渔唱晚》、《春山听杜鹃》、《沧海龙吟》、《塞上鸿》、《溪山秋月》、《洞天春晓》、《雁过衡阳》、《梅花三弄》、《风入松》、《乌夜啼》、《渔樵问答》、《和阳春》、《碧天秋思》、《黄云秋塞》、《八极游》、《平沙落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