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臻凤在他的《琴学心声·凡例》部分,谈了许多理论问题。除了上一节中介绍的创作问题之外,还有如下几点:
关于琴派,他认为:“派有南北之分”,并且具体举出当时的主要派别,包括:琴川(即虞山派)、白下(即金陵派),古浙(浙派)、中州(河南)等琴派。主张尊重它们的不同风格和特点,反对根据自己的好尚,任意褒贬不同的琴派的作法。
关于歌词,他指出有两类作品,应当区别对待:一类是器乐化了的琴曲,如:《秋鸿》、《潇湘》、《高山》、《流水》等。它们已经是“音出自然”,“妙自入神”,高度发展了的器乐作品,因之“不喜以文拘之,拘之则音乏滞”。反对生硬地配以文词,减弱或破坏了它的艺术表现力。另一类如:《阳春》、《白雪》、《捣衣》、《阳关》等,说它们“原取文谐音,岂可舍文而就音乎?”同时也反对一些“不善谐音者”,把作品配得“支离断续”,破坏了它的艺术性。
关于音乐的作用,他认为“琴乃除忧来乐之意”,不赞成那些“悲愁怨悼之词,抚之转增惆怅”的消极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