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交响曲》
勃拉姆斯在1883年,五十岁时完成了《F大调第三交响曲》(作品90)。作品中粗犷的旋律,强有力的节奏与柔和的乐队色彩都是勃拉姆斯音乐的特点。木管乐器和铜管乐器都是在较低的音区使用的,与弦乐器混合在一起,形成银灰色的音响,有一种特有的温暖。
第一乐章,Allegro ton brio(活跃的快板),是奏鸣曲快板曲式。开始由管乐吹奏的三个音符组成了警句,它贯穿了整个第一乐章,并在最后一个乐章再现。
这个动机成为主题伴奏的一部分。主题是个下行大步跳进且强有力的旋律,带有威严的气势。由小提琴演奏,以强调主和弦的音调开始。
对比主题具有田园风味,由单簧管优雅地用较弱音量演奏。相同的音调在小节中的不同拍子上出现,这是勃拉姆斯爱用的手法,使旋律好像在“追逐自己的尾巴”。
这两个主题进入了简短而紧张的发展部,主导动机起到了统一的作用。再现部后面是一个大结尾,圆号的突出,温暖而柔和的管弦乐音响、宽音程的和声与勃拉姆斯自己特有的严谨情感都是整个这个乐章的特点。
第二乐章,行板,4/4拍。这个乐章是A-B-A的结构形式,但吸收了奏鸣曲式中的某些发展手法。单簧管有表情而又纯朴地奏出主题,大管和圆号伴奏,弦乐的回声把这个主题延续下去。
对比主题,以三连音节奏为特色,这种节奏将在这首交响曲的最后一个乐章里发挥重要的作用。第一主题经过相当多的发展后再现,但在节奏、和声、音区、伴奏和配器上有所变化。
勃拉姆斯以中速的抒情第三乐章取代贝多芬式交响曲中迅疾的谐谑曲,这是热情稍快的,暗色彩的管弦乐之歌。
这个抒情主题由大提琴演奏,中部比较明亮的主题与它形成对比。第一部分再现,原先由大提琴演奏的旋律这时用圆号和双簧管相继演奏。
第四乐章是戏剧性的奏鸣曲快板乐章,简洁的主题和情绪的突然变化是这个乐章的特点。第一主题是个深刻主题,音域狭窄,由大管和弦乐齐奏。低音区和这种乐器结合使这个旋律带上了阴暗色彩,而暗音色正是勃拉姆斯的音乐风格。
这个乐章按古典的逻辑形式进行。主题在发展部中作了极为丰富的发展。下面是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三个主要变体:小提琴隐约地轻奏出这首交响曲开始的主题,在这个作品结尾处投上怀旧的光彩。